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办事服务 > 办事公告

在草原上采土、采砂、采石、机动车在草原上行驶的确认

时间:2017-03-10 23:39:41  来源:  作者:


窗口单位:合作市农牧局

事项编码:GS623001NM-SP-0004

项目类别:行政审批

办事程序:受理----现场查验----审查----审批----发证----归档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2.《甘肃省草原条例》(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3.《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2006年农业部令第58号公布)

办理条件:征用(收)、使用草原70公顷及其以下

申报材料:

(1)《草原征占用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

件)

(3)草原权属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与草原所有者、使用者或者承包经营者鉴定的草原补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车辆行驶区域和行驶路线图

收费标准:不收费

承诺时限:14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941-8224556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推荐资讯
合作市应急管理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合作市应急管理局 职
合作旅游
合作旅游
合作景恒国际酒店
合作景恒国际酒店
甘南岗拉梅朵旅行社
甘南岗拉梅朵旅行社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188宝金博,188宝金博官网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