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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年终考核。市委、市政府将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年终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将督查情况作为考核的依据,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积极、措施不力,影响市政府年终目标考核的,点名道姓通报并将情况报市委组织部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依据。同时,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开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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