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各乡、街道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对列入督查计划和重点督查任务的内容,要对照督查计划逐项分解细化,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工作标准和进度时限,主动抓好各个工作环节的衔接落实,按时间节点开展自查,对按时间节点未完成或进度滞后的,要认真分析原因,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按计划有序推进。
|
【关闭窗口】 |
承办:合作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8232888 投稿邮箱:hzsxxb@hezuo.gov.cn 网站标识码:6230010001 技术维护单位:博达软件
网站编委会成员:合作市委组织部 合作市委宣传部 合作市委办公室 合作市政府办公室 合作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备案序号:陇ICP备1500157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