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

1.大力提高乡村教师各项待遇。全面落实乡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乡村教师在享受甘肃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200-600/月基础上,按不低于300/月标准发放生活补助,结合我市学校交通状况和艰苦程度,将全市乡村学校共分为三类五档:一类乡为佐盖多玛乡、勒秀乡、加茂贡、卡加道乡,包含21所学校,一类乡一档13所:佐盖多玛乡仁多玛村小、佐盖多玛乡仁多玛幼儿园、卡加道乡日加村小、卡加道乡日加幼儿园、勒秀乡罗哇幼儿园、勒秀乡仁占后幼儿园、勒秀乡吉利幼儿园、勒秀乡阿木去乎幼儿园、勒秀乡峡村幼儿园、勒秀乡加门幼儿园、勒秀乡麻木索那小学、勒秀乡麻木索那幼儿园、勒秀乡俄河幼儿园,每人补助350/月。一类乡二档8所:佐盖多玛乡中心小学、佐盖多玛乡中心幼儿园、卡加道乡中心小学、卡加道乡中心幼儿园、勒秀乡中心小学、勒秀乡中心幼儿园、加茂贡中心小学、加茂贡中心幼儿园,每人补助320/月。二类乡为佐盖曼玛乡和卡加曼乡,包含11所学校。二类乡一档7所:佐盖曼玛乡地瑞幼儿园、佐盖曼玛乡岗岔村小、佐盖曼玛乡岗岔幼儿园、佐盖曼玛乡德吾录幼儿园、佐盖曼玛乡扎代村小、佐盖曼玛乡扎代幼儿园、卡加曼乡海康幼儿园,每人补助290/月。二类乡二档4所:佐盖曼玛乡中心小学、佐盖曼玛乡中心幼儿园、卡加曼乡中心小学、卡加曼乡中心幼儿园,每人补助260/月。三类乡为那吾乡,包含3所学校。三类乡一档3所:那吾乡多河小学、那吾乡多河幼儿园、那吾乡早子幼儿园,每人补助224/月。动态管理,严格落实以岗定补,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补助原则,即教师调入艰苦边远乡村小学,从调入的次月起享受调入学校补助标准,调出的次月停发原档次标准。请病假、事假满一个月,停发一个月的补助;在规定产假和法定假期,补助照发;在编不在岗、3个月以上外借、3个月以上外派(挂职、学习等)、退休(退职、退养、离岗待退)教师不得享受;在乡村学校工作的见习试用期教师不享受补贴。每学期初,由各学校向市教育局填报教师变动情况,市教育局核实后,更新人员情况信息,经市人社局审核后,报市财政发局放生活补助。若人员临时有变动,各学校要及时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核实后及时调整补助对象。实名管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直接发放到教师个人工资账户,并实行实名管理,每年按12个月计发,按月发放。市教育局要对补助人数、补助标准和发放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市财政局要加强审核,严防虚报、冒报、套取补助资金。责任追究,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督导,对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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