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合作市住建局重点工作目标


公开信息分类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2015001
索取号 2015001 发布单位 政府办

日常工作:1.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和超门店经营责任制;2.加大对违章建筑的处置和巡查力度,建立台账;3.严格管理建筑工地施工车辆,杜绝出现带泥上路;4.及时维修损坏的各类井盖,加强对雨水井壁的保洁工作;5.严厉打击拉运渣土不覆盖篷布的施工车辆;6.对市区内建筑工地及周边区域环境卫生进行监管,做到工地周边卫生干净、环境良好,并要求所有建筑工地采取防尘措施;7.规范各类车辆停放,做到停放有序。加大对城区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城市绿化、城市规划等方面的监管力度,保证城区各类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完好。加大对各街道办、城市道路、小街巷等区域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等工作的监督力度,随时发现问题,随时予以整改。加大对清扫保洁人员的日常管理,并合理安排吸扫车出车频率和洒水除尘平率,通过车扫和人扫的有效结合,提升清扫保洁质量;调整垃圾收集、清运人员的作息时间,增加收集、清运次数,提高收集、清运质量;对垃圾中转站实施规范化管理。协同发改、建设、人防等部门做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审批和开发利用工作。审批新报建项目时,应要求建设单位或个人提供人防部门出具的相关手续(结建防空地下室批文或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凭据等),方可办理“一书两证”。在办理施工许可、招投标、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时,应要求建设单位或个人提供人防部门出具的相关手续(结建防空地下室批文、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凭据等)。建设单位或个人不能出具相关手续或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不予发给施工许可证,不予进行招投标,不准建设单位或个人组织开工,不予竣工验收备案。 
在办理新建民用建筑的房屋预售许可、房产登记等相关手续时,应要求建设单位或个人提供人防部门出具的相关手续(结建防空地下室批文、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凭据等)。建设单位或个人没有到人防部门进行结建审批或交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不予办理房屋预售许可、房产登记等手续。

重点工作:完成2013年1600套保障性住房全部入住,2014年5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全部竣工,入住率达到80%以上;完成2015年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任务,开工率达到100%,主体完工率达到70%;历年转结保障性住房基本建成80%,分配入住70%。按时足额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对以前存在的违章建筑加强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消化,对新出现的违章建筑采取断水断电措施,列入黑名单,杜绝出现新违建。城镇化率提高1.5个百分点。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竣工率达到100%,信息系统录入率达到100%,补助资金以“一折通”形式发放,拨付率达到100%。严格按照审批后的《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发“一书两证”;完成城区环境整治各类专项规划。城镇供水率和燃气率分别增长2%-3%;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增加5%;加大垃圾清运力度。完成辖区内传统村落的调查摸底上报工作。完成生态文明示范村试点建设任务。开展农村生活垃圾5年专项治理试点工作,确定2-3个试点村,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制及上报审批。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促进房地产行业有序健康发展;全面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并通过州级验收;建立物业服务企业量化考核机制。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招投标率、建筑施工许可证办理率达100%;深入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按时上报工作总结。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开展建筑施工技能培训。完成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年度任务,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严格绿色施工图审计。2015年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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