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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市博拉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⑴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合作市博拉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合作市水务局; 建设地点:合作市东南方向45km处的勒秀乡邓应高村,与环评一致; 实际总投资:595万元。 ⑵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为河道治理工程,工程涉及河长5.3km,已新建防洪堤3805.2m,其中右岸长2809.8m,左岸长995.4m,工程主要进行防洪堤建设,不进行河道清淤,不建设涉水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 表1项 项目环评阶段与实际建设内容对照表
⑶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1月,合作市水务局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合作市博拉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2018年5月取得甘南藏族自治州下发的批复文件。 ⑷验收范围 合作市博拉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整体工程、生态恢复及环保工程等; 二、项目变动情况 经对实际工程建设内容和环评阶段工程内容的对比分析,本工程在实际建设中不存在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制度执行情况 该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中的污染防治措施。 四、环境保护措施及影响调查 ⑴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了环评报告中的要求,根据《防止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2007)中的有关规定和《甘南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严格落实了“六个百分百”,对车辆和机械扬尘已采取洒水抑尘,对于装运含尘物料的运输车辆进行了密封运输,对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堆场进行保护,加盖篷布保存,建筑施工现场实行围挡作业,并定期洒水降尘。 ⑵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在施工场地设置了沉淀池,施工废水全部收集至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和周边场地洒水抑尘,施工期废水未外排。 ⑶声环境 项目施工期在土石方工程阶段严格控制了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以及各种运输车辆的作业时间来防治噪声扰民,未在夜间进行施工。基础施工阶段,对高噪声设备进行为围挡、基础减震等,并尽量选用了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中定期对设备进行了检查、维护和保养,使各类设备零件保持润滑,同时定期紧固各部件,减少了运行震动噪声,项目施工阶段未接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投诉事件。 ⑷固废 本次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期开挖土石方利用率100%,未产生弃方。在施工过程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带回施工营地,已全部运至合作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项目施工期会产生一定的建筑垃圾,主要有废砂石料、废混凝土等,由施工单位拉运至指定地点处置。 ⑸生态环境 施工结束后在施工完成后在堤岸通过播撒草籽的方式进行生态的恢复和补充,根据现场调查,目前沿岸堤岸植被长势良好。对施工营地拆除和土地平整,并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 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营地等临时占地表土层进行剥离、临时堆放,施工结束后通过削平地表、平整土地,然后复以表土,然后进行土地复垦、草地恢复及景观绿化美化。工程根据实地踏勘,施工营地未留有影迹,植被长势良好。 五、验收结论 合作市博拉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期间未发生扰民投诉事件,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本报告公示期20个工作日,自2021年1月5日开始至2021年2月1日结束,公示期间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与合作市水务局联系! 联系人:候永恒 联系电话:0941-823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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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合作市博拉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附件【附件1:合作市博拉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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