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

窗口单位:

合作市国土资源局

项目编码:

GS623001GT-FW-0001

项目类别:

便民服务

办事程序:

申请与窗口受理、转市土地勘测规划登记办公室

申报材料:

1、《土地抵押登记申请表》,需有银行盖章;

2、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

3、申请书和承诺书;

4、抵押权人身份证明;企事业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

5、代理办理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文件;6、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7、地价评估报告;

8、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必要材料。

收费标准:

l、党政机关、团体土地使用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之内每宗地收2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②企业、自收自支预算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之内每宗地收1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③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党政机关、团体收费标准;④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之内每宗地收3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

2、土地注册登记费:20.00元/证;

3、资料复制费:10.00元/宗。

(二)城镇居民办理住宅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土地登记费收费标准100平方米(含)之内收13元;101平方米-150平方米收18元;151平方米-200平方米收23元;201平方米-250平方米收28元;251平方米以上收30元;

2、土地注册登记费:20.00元/证;

3、资料复制费:1O.OO元/宗。

承诺时限:18个工作日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甘肃省土地登记条例》、《甘肃省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若干规定》。

监督电话:0941-8215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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