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市人民政府规章

 

甘南州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

用房建设和移交管理办法(试行)

 

2021年512日(州政办发〔202126号)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全州新建住宅小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建设和移交管理等工作,根据省委《188宝金博,188宝金博官网全面加强和改进城州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甘发〔2019〕35号)、《188宝金博,188宝金博官网全面深化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社区党组织组织力工作规范》等文件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甘南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州行政区域内新建住宅小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建设、移交和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是指为开展社区党建活动、自治管理、为民服务、社区文体、社区警务等提供的室内场所。包括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大厅、协商议事室、文体活动室、警务室、调解室、阅览室、社区组织服务站、志愿者服务站、卫生站等功能室。室外设置文体活动场所,配建健身器材,绿化美化周边环境,醒目位置设置宣传栏、公开栏。

第四条 开发建设单位新建住宅小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要按照每100户配套3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不足100户的,不少于30平方米建设标准),建成后无偿移交给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所在地乡镇、街道社区使用。

本条所称户数是指规划设计住宅的套数。

第五条 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应与新建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审批、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分期开发的项目应在首期集中配建。

第六条 自然资源部门应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明确约定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划条件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并无偿移交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使用等内容。土地出让后,土地竞得人应主动与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甘南州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移交协议》。

第七条 住建部门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做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严格落实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五方主体责任,保证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工程质量,保证相关基础配套设施按照工程规划设计和施工图纸要求建设。对违反规范标准要求、且不按时落实整改要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188宝金博,188宝金博官网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依法进行惩处。

第八条 在新建住宅小区工程联合竣工验收阶段,项目建设单位应申请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纳入工程联合验收范围,由住建部门组织自然资源、乡镇(街道)等按照《甘南州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移交协议书》(附件)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未见到验收意见,住建部门不予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第九条 住建部门要加强新建住宅小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消防设计、消防设施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做好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抽查比例参照《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应急管理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负责新建住宅小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消防的日常监督管理,并做好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十条 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验收合格后,开发建设单位须在2个月内,无偿将配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移交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时移交与配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相关的前期手续、竣工图纸(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验收备案、决算审计等所有档案材料,并按《甘南州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移交协议书》约定,持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转让协议等,配合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确权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移交后,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通过招标、委托等方式,无偿提供给居家社区服务组织使用,不得改变用途。民政部门负责监督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使用管理,指导乡镇(街道)做好配套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使用工作。

第十二条 乡镇(街道)做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属地化管理工作,负责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 乡镇(街道)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共同管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形成社区治理合力。乡镇(街道)应给与物资和资金支持。乡镇(街道)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公共服务事项的,应当支付相应费用。

第十四条 未按本办法履行职责导致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不落实和违规使用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州住建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承办:合作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8232888    投稿邮箱:hzsxxb@hezuo.gov.cn 党政机关标识码:6230010001 技术维护单位:博达软件

网站编委会成员:合作市委组织部    合作市委宣传部    合作市委办公室    合作市政府办公室    合作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备案序号:陇ICP备15001570号-1

甘公网安备 623001020000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