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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以下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5.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6.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 7.带头遵纪守法,主动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切实管好自己和亲属,坚决不参与黑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包庇放纵黑恶势力,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编织“关系网”,坚决不为黑恶势力提供“保护伞”,主动检举揭发、提供线索。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二、消防安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寨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村寨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三、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3.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4.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四、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这24个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 全村村民应自觉遵守本章程和《村规民约》,依法正确行使权利、切实履行义务,遵纪守法,讲文明、讲礼貌,诚实守信,勤劳致富、科学致富,共同建设一个社会安定、村民和睦、欣欣向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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