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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00929001
标    题 通钦街道办领导人滥用职权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20年09月29日
信件内容 本该属于职工的法定节假日,被街道主要负责人以轮班形式占用,是否违法? 300%的劳务费可否落实? 【合作市通钦街道办】通知:根据街道安排,现将国庆期间轮休事宜通知如下(不包括2月8日以后上班的人员)。 1、第一批轮休时间为9月28日至10月4日,轮休结束后,请做好第二批次值班值守工作,人员名单如下:杨兰芳、贡去乎才让、卢燕、南拉扎西、石俊霞、赵艳玲、何亚楠、刘欣欣、程新梅、秦梅芳、周星星、魏玉萍、加洋拉毛、才让扎西、余巧珍、仁青吉、王霞、周毛、道吉吉、康蓉、吴金芳、索南吉。 第二批轮休时间为10月5日至10月11日,请做好第一批次值班值守工作,人员名单如下:胡海涛、李晓华、李艳萍、徐玉龙、范琳琳、冯剑、常永胜、王兴奎、崔莹、白永霞、杨晓琴、贾占琼、刘少龙、王晓娟、旦东芳、王晶、周毛吉、金菲菲、马金娥、管玉霞、康健、刘珍、当子草、拉毛才让、王燕、索南卓玛。 2、因居委会主任不参与值班,10月1日至8日休息,其余时间正常上班; 3、马彦、马虎林、马孝林、丁玉兰、余奎、兰淑娟、丁秀琴10月1日至8日休息,其余时间正常上班。 4、9月28日至9月30日期间、10月9日至10月11日期间,所有休假人员不得外出,保持通讯畅通。 另:值班情况一律参照《国庆期间值班安排表》。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中共合作市通钦街道工作委员会现就反映“通钦街道办领导人滥用职权”答复如下:

根据市委、市政府国庆、中秋期间加强值班值守的要求,制定《合作市通钦街道办事处2020年国庆期间维稳值班安排表》,将全体领导干部分两批进行值班值守,总值班人在7天的值班期间不得外出合作,其余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通钦街道办事处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干部日常休假和法定节假日休假制度。其中由于疫情期间2月8日(正月十五)以后上班人员,在家隔离休假已超出干部年度休假时间,经4月15日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对疫情期间放弃休假作出贡献的干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休假,其余21位科级干部和一般干部,不再另行安排休假,负责街道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街道将严格落实国庆8天、州庆1天假期,在假期期间全体干部职工每人安排1天值班值守工作。

中共合作市通钦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0年9月29日

处理对象 合作领导信箱
处理时间 2020-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