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01011002 | ||
标 题 | 合作市玉鑫嘉园建筑工地将两只大型烈性犬长期随意放养,对附近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安全隐患 | ||
发件IP | ************** | ||
写信时间 | 2020年10月11日 | ||
信件内容 | 今年以来,合作市玉鑫嘉园建筑工地将两只大型烈性看门犬长期随意放养,两只烈性犬每天在附近居民区游荡,对每天上学的学生和上下班的居民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希望尽快予以处理,以保证玉鑫嘉园建筑工地附近居民和学生的人身安全。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合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就反映“合作市玉鑫家园建筑工地将两只大型烈性犬长期随意放养,对附近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问题”答复如下: 针对办理单中反映的“合作市玉鑫家园建筑工地将两只大型烈性犬长期随意放养,对附近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等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到玉鑫家园建筑工地进行了走访排查。经现场检查及走访工地负责人及民工,该犬不是玉鑫家园工地所养的,是工地外的流浪狗。我单位要求项目负责人做好建筑工地门卫值守工作,禁止流浪狗进入施工工地。 合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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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合作领导信箱 | ||
处理时间 | 2020-1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