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00914002 | ||
标 题 | 教龄津贴咨询 | ||
姓 名 | 段** | ||
手 机 | 138****0198 | ||
地 址 | 合作市**** | ||
发件IP | ************ | ||
写信时间 | 2020年09月14日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一名教师,现在的工资收入明细里面怎么没有了教龄津贴,差不多有一年多快两年了,据我所知有些学校还在发放,而我们学校只有几个别的老师有教龄津贴,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合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就反映“教龄津贴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针对办理单中反映的“教龄津贴咨询”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组织人员对合作市初级中学教龄津贴问题进行核查。经核查,合作市初级中学教师一直在享受教龄津贴,并按月足额发放。教龄津贴享受标准为:教龄满5年享受金额为3元;教龄满10年享受金额为5元;教龄满15年享受金额为7元;教龄满20年享受金额为10元。 合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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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合作领导信箱 | ||
处理时间 | 2020-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