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01229002 | ||
标 题 | 路灯无故倒塌,是质量问题还是年久失修?为什么倒霉的是无辜群众? | ||
姓 名 | 马** | ||
地 址 | 那吾路****** | ||
发件IP | ************ | ||
写信时间 | 2020年12月29日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合作市的一位普通市民,2020年12月14日晚,位于那吾路九层佛阁对面的路灯倒塌,路灯损毁,部分砸到我车引擎盖和中网部位,第二天我找到合作市住房建设局寻求赔偿方案未果,领导未出面。次日该局通过电话告知我,无法赔偿,以其财政紧张为由。在此我想提几个问题,希望该局作出答复。 一、要是当晚任何一名市民在路灯底下,不幸被砸伤,该局会不会以同样理由搪塞,躺在的医院无辜百姓会不会问人问津? 二、为什么路灯会无故倒塌?是质量问题还是年久失修?事故发生半个月了,该局有没有调查原因?该局能否提供定期检修记录和路灯质量合格证书?要是事故发生在人群密集区域,事故造成部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该局会作出怎么样的答复?是否其他路灯有同样的问题,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如何保障? 三、要是我撞到路灯,路灯倒塌,我是否可以用没有钱的理由,拒绝赔偿?打听到一架路灯赔偿价格是一万两千元。 四、要是当晚路灯倒塌砸到的是该局领导的车,该局领导的财产受到损失,该局领导是否可以自己承担? 虽然事故情况不严重,但是我希望能引起领导的重视,希望“路灯无故倒塌”这样的“离奇”事故,再不会发生在合作市建设发展的美好道路上。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合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就反映“路灯无故倒塌,是质量问题还是年久失修?为什么倒霉的是无辜群众的问题”答复如下: 2020年12月14日晚11时30分左右,市综合执法局电话反映至我局路灯维护人员,念钦街道路东侧九层佛阁对面有一中华灯倾倒,并造成一黑色奥迪轿车前引擎盖左角及中网受损。我局路灯维护人员迅速赶至现场,发现位于绿化带的一中华灯倾倒在非机动车道上,因受损车辆无联系方式,当时紧急对倾倒路灯两侧电力线路进行了应急处理。15日上午我局工作人员再次赶到现场进行路灯清理和周边恢复工作,下午车主到我局,称交警部门查看监控是由于路灯倾倒对车辆造成的损伤,应由我局承担损失费2000元。经我局从市三维数字中心调取监控,显示14日晚21时19分40秒,一货车拉运塔吊自市区向依毛梁方向行至该路段时,将路灯顶架设的横向过街线缆拉扯导致路灯倾倒引发了这起事件,视频显示事发后货车司机下车观望了一下,一分钟后离开现场,但从视频中无法辨认该货车车牌号。16日,我局对受损车辆车主进行了电话反馈,表面该事故非我局原因造成,请其通过其他方式解决车辆维修问题。 合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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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合作领导信箱 | ||
处理时间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