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4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查了《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决定予以批准。由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