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4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决定予以批准,由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