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党组11月18日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进行专题研讨。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玺玉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青林、吴明明及秘书长张建昌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要全面学、深入学、反复学,推动四中全会精神在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贯彻落实。要认真履行职责,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必须坚持主体地位,通过党的领导体现人民意志,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国家机关及组成人员,通过依法开展工作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真正体现人民当家作主,切实向人民负责。要树牢为民意识,注重听取多方面意见,在方法上善于探索创新,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要认真依法履职,在立法上体现民本民意,在监督上体现民生民需,在代表工作上体现主人主体,切实维护人民利益。要提高政治把握、服务发展、联系群众、调查研究能力,确保中央决策、省委部署、宪法法律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记者尤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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