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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2016年12月-2017年5月)

时间:2017-05-19 16:06:30  来源:  作者:

公开信息分类 [!--xxfl--] 文件编号 [!--wjbh--]
索取号 [!--sqh--] 发布单位 [!--fbdw--]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当事人) 违反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履行方式 处罚结果 结案时间 单位名称 备注
1 (合)食药监药罚〔2016〕17号 甘南隆宝缘医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劣药“葛根及”及假药“百部”案 李旭明   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劣药“葛根及”及假药“百部”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及《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主动履行 1.没收葛根 违反所得:192元(货值金额54元)2.没收百部违反所得:86.8元(货值金额50元)3.以上合并执行罚没款690.8元. 2017.02.03 合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 (合)食药监药罚〔2017〕2号 刘震经营超过有效期药品案 刘震   经营超过有效期药品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六十四第二款及《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给予罚款。 主动履行 1.没收过期药品9盒.2.并处货值金额:40.5元三倍罚款人民币121.5元。 2017.05.04 合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 (合)食药监械罚〔2017〕2号 舒新礼未建立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案 舒新礼   未建立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警告,罚款。 主动履行 罚款人民币5000元 2017.05.17 合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 (合)食药监械罚〔2017〕3号 郑灵辉未建立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案 郑灵辉   未建立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警告,罚款。 主动履行 罚款人民币5000元 2017.05.17 合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5 (合)食药监妆罚〔2017〕1号 李芳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李芳   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十六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给予罚款。 主动履行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2袋。2.没收违法所得40元三倍罚款人民币120元.3.合并执行罚没款共计160元. 2017.05.17 合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6 (合)食药监食罚〔2017〕1号 卢红霞未按要求建立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案 卢红霞    未按要求建立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依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警告,罚款。 主动履行 罚款人民币500元 2017.05.03 合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7 (合)食药监食罚〔2017〕2号 拜五麦未按要求采取防蝇,防尘,防鼠措施案 拜五麦   未采取要求采取防蝇,防尘,防鼠措施 依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给予警告,罚款。 主动履行 罚款人民币2000元 2017.05.03 合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8 (合)食药监食罚〔2017〕3号 李海比擅自改变“备案登记证明”备注项目案 李海比   擅自改变“备案登记证明”备注项目 依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警告,罚款。 主动履行 罚款人民币500元 2017.05.03 合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9 (合)食药监食罚〔2017〕4号 金秀华未按要求落实原料采购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案 金秀华   未按要求落实原料采购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 依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给予警告,罚款。 主动履行 罚款人民币500元 2017.05.03 合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0 (合)食药监食罚〔2017〕5号 铁发光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 铁发光   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  主动履行 罚款人民币1656元 2017.05.03 合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1 (合)食药监食罚〔2017〕6号 徐占虎违反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案 徐占虎   违反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六)项规定,给予警告,罚款。 主动履行 罚款人民币5000元 2017.05.03 合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2 (合)食药监食罚〔2017〕7号 西合刀才旦违反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案 西合刀才旦   违反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六)项规定,给予警告,罚款。 主动履行 罚款人民币5000元 2017.05.03 合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3 (合)食药监食罚〔2017〕8号 卡毛才让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 卡毛才让   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给予罚款。 主动履行 罚款人民币2973元 2017.05.03 合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4 (合)食药监食罚〔2017〕9号 张卓么草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 张卓么草   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给予罚款 主动履行 没收违法所得3597元 2017.05.05 合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5 (合)食药监食罚〔2017〕10号 周加卡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 周加卡   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给予罚款 主动履行 没收违法所得3574元 2017.05.11 合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6 (合)食药监食罚〔2017〕11号 张军红违反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案 张军红   违反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六)项规定,给予警告,罚款 主动履行 罚款人民币5000元 2017.05.17 合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办案机构意见   审核机构意见   局领导意见   上级机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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