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信息分类 |
[!--xxfl--] |
文件编号 |
[!--wjbh--] |
索取号 |
[!--sqh--] |
发布单位 |
[!--fbdw--] |
甘南州保障省级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基本情况
2018年4月26日,根据甘肃省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3批(受理编号7)举报受理问题转办清单内容,反映“合作市西路流动商贩,高音喇叭噪声大,影响老年人休息和孩子学习,已向合作市城管部门投诉,城管部门答复说不归他们管,举报人认为城管部门不作为。”的问题,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副市长康主才让批示:“呈周市长阅示,环保局协同执法局立案查处”,合作市委副书记、市长周梅同志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尽快整改”。根据举报投诉案情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批示要求,合作市保障省级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以《转办通知》(合保察字〔2018〕2号)将投诉案件转办至市综合执法局,要求市综合执法局立即开展投诉案件受理工作。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市整改办督促、市综合执法局调查,“合作市西路流动商贩,高音喇叭噪声大,影响老年人休息和孩子学习”,该投诉举报内容属实,流动商贩高音喇叭噪音扰民问题为合作市西路流动销售土豆车辆沿街叫卖所致。对此,市综合执法局先后于4月13日和4月20日进行了处理,对违章当事人予以疏导至郊区处理。同时,根据此次投诉举报案件,市综合执法局于4月27日和4月28日连续两天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沿街流动摊贩大清理大整治工作,严格对高音喇叭招揽顾客的流动摊贩进行了处理,有效杜绝了流动摊贩利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造成的噪声扰民现象。
根据合作市综合执法局部门职责,主要负责全市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管理、城市公共卫生管理、维护市容市貌秩序。“举报人认为城管部门不作为”问题不属实。
三、问责情况
根据此次案件情节,无相关问责情况。
现将投诉案件办理情况上报州保障省级环保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请予以审查,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