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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
文件编号 |
州政办发〔2014〕201号 |
索取号 |
无 |
发布单位 |
无 |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省属驻甘南有关单位:
兰州至合作铁路项目已于2014年12月12日开工。为了全力配合项目单位扎实做好征地拆迁、环境治理等工作,确保兰州至合作铁路顺利施工并如期建成,经州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甘南州兰州至合作铁路建设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凌云 州委副书记、代理州长
副组长:南木卡桑结 副州长
杨 武 副州长
李 勤 州长助理、公安局局长
成 员:李世忠 州政府副秘书长
李 铭 州政府副秘书长
王建军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杨忠德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蔡晓冬 州公安局副局长
杨建国 州民政局局长
召玛杰 州司法局局长
吕宏彦 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敏占彪 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王延祥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昌德 州农牧局局长
才 尕 州林业局局长
杨志才 州水务水电局局长
景旭东 州环境保护局局长
尕巴才旦 州宗教局局长
全永康 州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局长
唐义龙 州安监局局长
周 梅 合作市政府市长
张志红 夏河县政府县长
党延金 甘南移动公司总经理
罗银良 甘南州电信公司总经理
李晓怡 甘南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发改委,任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朵文锋、蔡晓冬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同时,设立征地拆迁协调组、建设环境协调组和督查指导组,在甘南州兰州至合作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1.征地拆迁协调组
组 长:吕宏彦 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朵文锋 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 炜 合作市政府副市长
王 强 中共夏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姚剑雄 州住房与城市建设局副局长
杨建林 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李才让达吉 州农牧局副局长
杨卫朝 州林业局绿化委副主任
杨映栋 州水务水电局副局长
赵凌宏 州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党延金 甘南移动公司总经理
罗银良 甘南电信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李晓怡 甘南供电公司总经理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和协调省统征办、兰合铁路公司、勘测定界作业单位及相关部门做好征地拆迁前期勘测定界和丈量确认、登记造册等工作,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协商确定征地拆迁标准及范围,完成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协议签订,协调项目统征办将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负责组织完成被征地的设施拆除、场地清理等工作,保障项目施工不受影响。
2.建设环境协调组
组 长:任 平 州发改委副主任
副组长:蔡晓冬 州公安局副局长
才项当智 中共合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张新春 夏河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杨旭林 州司法局副局长
王 凯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卫东 州住房与城市建设局副局长
李才让达吉 州农牧局副局长
杨卫朝 州林业局绿化委副主任
杨映栋 州水务水电局副局长
赵 鹏 州民政局副局长、边界办主任
贡保才旦 州宗教局副局长
主要职责:协助征地拆迁协调组完成征地拆迁期间的群众安抚、社会稳定等工作;加强兰州至合作铁路建设沿线群众的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及时出动,妥善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与地方群众之间矛盾纠纷问题,维护好沿线社会稳定,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3.督查指导组
组 长:杨清华 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政府督查室主任
副组长:徐潭云 州环保局副局长
成 员:杨卫东 州住房与城市建设局副局长
李才让达吉 州农牧局副局长
杨卫朝 州林业局绿化委副主任
杨映栋 州水务水电局副局长
主要职责:按照兰州至合作铁路建设项目协调领导小组阶段性工作安排,深入兰州至合作铁路项目建设现场,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认真督查征地拆迁协调组、建设环境协调组职责落实情况,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反馈有关情况,促进工作推进。
领导小组及下设各工作组组成人员如有人事变动,由新任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接替,不再另行文。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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