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信息分类 |
主动公开 |
文件编号 |
2014000002 |
索取号 |
2014000002 |
发布单位 |
政府办 |
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由民政部门承担的“提高城乡低保指导标准和补助水平,提高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为民办实事任务。启动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救助申请家庭户籍、车辆、保险等信息共享办法。巩固深化农村低保清理规范工作成果,全面开展城市低保清理规范工作。
26种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并结合低保对象保障类别,全员分档资助其参合参保。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快建成自下而上的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健全报灾机制、完善救助政策、强化保障措施,及时有序地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期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和冬春救助。加强灾情信息管理,建立和落实灾情信息报送评估通报制度,
完善双拥联席会议制度,加大衔接协调力度,切实形成统一领导、军民协调、需求对接、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优抚对象参保参合工作,落实医疗补助、医疗救助和医疗优惠政策,全面推行优抚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加强伤残抚恤管理,完成《残疾军人证》、《烈士证明书》换发工作。
健全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深化村级民主监督和村(居)务公开,修订完善村(居)务公开目录,探索开展民主监督活动。
完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惠民殡葬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火化
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家庭监护情况调查评估和帮助困境儿童解决生活、监护、教育等问题,深入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推进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的有效机制。
深入开展平安和谐边界示范创建活动,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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