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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88宝金博,188宝金博官网印发合作市环境保护大检查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4-11-26 10:48:53  来源:  作者:

公开信息分类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合政办发〔2014〕120号
索取号 230141126 发布单位 合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合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188宝金博,188宝金博官网印发合作市环境保护大检查方案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合作市环境保护大检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合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26日
 
 
 
 
 
 
 
合作市环境保护大检查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总书记等中央领导188宝金博,188宝金博官网内蒙古阿拉善盟腾格里工业园区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件教训,贯彻执行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标准,不断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开展综合治理,全面防空环境污染,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根据《甘南州环境保护大检查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全面排查整治环境污染为抓手,通过严查、严处、严管,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服务全市经济转型跨越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环境监管主体责任。
(二)分级组织实施。实施“市级督查、部门监管、部门负责”的工作机制,市政府采取抽查等方式对环境保护大检查进行督导;监管部门负责大检查任务的落实;企业负责组织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
(三)统一查处标准。对2014年12月31日前无环评手续已开工建设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对没有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手续且已建成投运的,由市环保局统筹制定整改计划,依法妥善解决。对2015年之后的建设项目,严格纳入日常监管,新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严肃查处;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由各主管部门按照管辖权限依法处理;对没有污染处理设施、处理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市环保局按照环境监察计划意见要求,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达标;对不符合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管理规定的,进行限期整治;对无证排污、非法设置排污口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一律限期停产整改,到期仍未整改的,予以关闭。此次大检查范围除本方案既定企业外,对国家和省、州政府督办、媒体曝光及大检查中新发现的问题也应依法查处。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督检查不力,不履职尽责的,由市监察部门追责。 
三、工作重点 
(一)大气污染防治  
1.检查对象:燃煤锅炉、机动车等重点行业企业。
    2.检查内容:以《合作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3-2017年度)》为依据,重点检查:(1)各乡,街道和各环保成员单位、对《工作方案》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等方面的重点任务,并对2014年度重点治理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督查;(2)重点行业企业脱硫、脱硝、除尘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3)燃煤小锅炉、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淘汰,施工场地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等工作落实情况;(4)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和措施落实情况。
    3.现场记录:填写《现场环境监察记录》。(牵头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气象局、市电力公司)
   (二)水污染防治
    1.检查对象:污水处理、乳制品、屠宰等重点行业企业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检查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为依据,重点检查:(1)纳入《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环发〔2012〕58号)的工业污染废水治理和监管项目;(2)乳制品、屠宰等重点行业企业废水排放情况;(3)生态脆弱区和环境敏感区周边企业废水排放情况;(4)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违规建筑和违法活动及污染源;(4)严格按照《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188宝金博,188宝金博官网实行预警监控确保完成2014年污染减排任务的通知》,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确保污水处理厂按期正常达标运行。
    3.现场记录:填写《现场环境监察记录》。(牵头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市水电局)
(三)重金属污染防治  
1.检查对象:有色金属矿采选和冶炼等重点行业企业。
    2.检查内容:严格按照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有关规定要求,重点检查:(1)规划重点项目实施情况;(2)重点行业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落实及重金属自测和监督性监测执行情况;(3)重点监控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开展情况;(4)尾矿库管理和地下水监控井及地下水质监测情况。   
3.现场记录:填写《现场环境监察记录》。(牵头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市经信局、市安监局、市国土局)   
(四)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1.检查对象:危险废物产生、经营的企事业单位。
    2.检查内容:以省政府《188宝金博,188宝金博官网进一步加强全省危险废物监督管理的意见》为依据,重点检查:(1)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申报登记、贮存处置、转移联单、突发事件应急等规范化管理情况;(2)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3)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危险废物和随意倾倒、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3.现场记录:填写《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现场环境监察记录》。(牵头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局、市交运局)
(五)核与辐射安全
    1.检查对象:核技术利用企事业单位。
    2.检查内容:严格按照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可控,重点检查:(1)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管理使用、辐射安全许可、放射源转移审批备案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2)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及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落实情况;(3)辖区内废旧或闲置放射源存储和废旧金属熔炼企业辐射监测情况;(4)健全含放射性尾矿库安全管理机制以及隐患排查和整治措施落实情况。
    3.现场记录:填写《核与辐射现场环境监察记录》。(牵头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局、市文广局)
   (六)土壤污染防治
    1.检查对象:有条件利用坑塘、渗坑、地表裂隙贮存或排放废水的企业,工业污染场地、废弃工业渣场。
2.检查内容:重点检查:(1)建有蒸发池、干化池,产生高浓度有毒、有害废水的企业环境污染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和周边土壤污染情况;(2)造成土壤污染企业的治理情况。
3.现场记录:填写《现场环境监察记录》。(牵头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农牧局、市交运局、市林业局、市水电局)   
(七)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
    1.检查对象:新、改、扩建项目。
2.检查内容:重点检查:(1)省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188宝金博,188宝金博官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要求的落实情况;(2)项目建设与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相符性;(3)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特别是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等落实情况。(4)整治公路、水电、矿山三大建设领域弃渣乱堆乱放、破坏生态环境的突出环境问题。
3.现场记录:填写《现场环境监察记录》。(牵头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电局)   
(八)工业园区污染防治
    1.检查对象:工业园区。
    2.检查内容:重点检查:(1)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开展情况;(2)工业园区入驻企业与工业园区规划的符合性;(3)工业园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3.现场记录:填写《现场环境检查记录》。(牵头部门:市发改局;配合部门:市经信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
 (九)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
  全面检查合作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饮用水源地水质定期监测和发布情况,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措施编制情况。同时,加强对饮用水源地周边重点污染企业尤其是存在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废物企业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其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企业是否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及责任落实情况。
1. 禁止在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建设与水源地保护无关的项目和设施,禁止设置排污口。对城区集中式饮用水保护范围的违法建筑依法予以拆除。
2. 对于违反《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在水源地周边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和个人,依法责令停业或关闭,限期拆除。
 (十)市区服务业噪音扰民问题 
集中对市区服务行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经营性餐饮业、娱乐业是否设有噪声防治设施;餐厅、饭馆是否建立了油烟排放专用烟道;严厉查处居民区内在建工程、餐饮业、烟尘、油烟和噪声污染扰民问题。
(十一)长期违法排污、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企业
  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集中予以整治,着力解决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污染问题。对国家、省级和州级督办事项和近两年省、州环保部门通报的环境违法典型问题进行全面复查,查清相关的问题企业是否已经完成整改工作。
  1. 对于至今仍没有整改或整改效果不明显,仍然超标排污严重扰民的企业,要立即停产整改,整改完成后,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继续生产。
  2. 整改后仍达不到规定标准和要求的,依法予以关闭。
  3. 将问题解决方案、时限和工作进展情况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工作步骤和目标     
(一)工作步骤   
各乡、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以下工作步骤,逐月填写月调度表,每半月向市环保局上报工作简报。
    1. 动员部署阶段(20141112日前)。各乡、街道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及时部署,对大检查方案及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学习传达;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督促检查细化到企业,确保大检查工作有序推进。
    2.自查整改阶段(201411102015331)。各企业要按照甘肃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全面排查环境管理情况,对存在的环境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倒排日期、限期整改,并健全完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规范各项台账和资料,按照“一厂一档”的要求在网上填写好企业档案信息表。   
3. 自查阶段(20154151)。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划分,结合实际划出任务区块,分片包干,对企事业单位自查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 督查阶段(2015512015620)。按照不低于l0%的比例,对全市重点检查对象进行抽查,重点巡查问题突出、污染较为集中的区域,督促有关企业落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措施,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5. 总结报告阶段(2015620630)。各相关部门对环境污染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回顾,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及时报送大检查情况汇总表和工作报告。
    6. 后督查阶段(2015716815)。针对检查和州级巡查发现的问题开展后督查,确保行政处罚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确保大检查任务取得实效。对处罚、整改、追责不到位的,统一由市级挂牌督办。
    (二)实现目标
     1.问题得到整改,环境风险降低。盯着问题做工作,督促整改看效果,通过解决问题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2.执法得到加强,企业依法生产。通过依法查处环境问题,锻炼工作人员执法能力,提高业务工作素质,全面提升现场执法能力。倒逼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环境管理,依法依规生产。
     3.部门合作联动,提升协同能力。通过多部门共同参与大检查工作,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监管联动机制,加大环境监管力度。
     4.生态环境改善,经济健康发展。通过集中整治,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促进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把开展大检查作为解决当前突出环境问题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认真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对各自管辖范围内德大检查工作负总则,根据任务确定检查人员、时限、内容及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大检查行动启动后,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召开调度会,及时协调解决检查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大检查扎实有效。
(二)严格监测,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市环境监测部门要加大监测力度,采取随机采样、随机监测等方法,为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提供准确依据;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信息的公开力度,对公众关注率高、环境诉求集中等环境问题,及时予以公开,确保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三)加强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谁执法检查、谁督促整改,谁实施处罚、谁依法复查”的全程负责原则,确保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采取明查与暗查、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交叉执法、联合执法、驻厂监察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形成执法高压态势。
(四)加强宣传,全面做好舆论引导。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大检查方案,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分阶段、分步骤做好大家查宣传报道工作,发挥好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网络环境舆情的监控,及时分析研判,回应公众诉求,做好舆情引导工作。同时,要继续抓紧抓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的环境法制观念,提高环保系统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水平。
(五)预警督导,确保检查落实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自2015年1月1日起可能造成区域限批、行政拘留、查封扣押和按日计罚的企业,继续实施红、黄、蓝色预警。各相关部门要做好新老办法平稳对接,对存在的环境问题早报告、早研究、早解决。
来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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