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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188宝金博,188宝金博官网印发甘南州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5-01-14 09:08:26  来源:  作者:

公开信息分类 公开 文件编号 州政办发〔2015〕14号
索取号 发布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省属驻甘南有关单位:
    《甘南州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13日
甘南州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188宝金博,188宝金博官网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188宝金博,188宝金博官网“鼓励探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相关要求,结合州委《188宝金博,188宝金博官网全面深化改革先行先试十大行动的实施意见》(甘南发〔2014〕24号)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省州深化改革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当前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的办理程序,改为由工商部门统一受理,工商、质监、税务部门联动审批,实现“三证合一”登记制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社会投资创业活力。
    (二)改革目标。探索改革现代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放宽市场主体准入门槛条件,优化市场主体准入服务流程,按照符合中央精神、具有甘肃特点、切合甘南实际的要求,打造市场主体准入条件最宽、门槛最低、环节最少、流程最优、实效最快、环境最佳的“甘南模式”。
    (三)基本原则
    1.依法审批,高效便民。按照改革发展、程序简便、成本低廉的要求,整合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创新服务方式,方便申请人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2.转变职能,主动服务。整合政府部门资源,不打破法律法规框架,将市场主体设立需面对多个行政部门的相关审批,变为只向一个牵头部门提供相关审批材料,由牵头部门统一受理、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统一发证。
    3.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每个审批部门按照法定审批权限、条件、标准、方式、责任及本方案限定的时限实施并联审批。
    二、实施部门和实施范围 
    (一)实施部门。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由工商部门牵头,会同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工商部门是“三证合一”登记工作的责任部门,设置专门的“三证合一”登记窗口;质监、国税、地税部门是“三证合一”登记工作的参与部门,积极配合运行“三证合一”登记机制,确保审批工作按时完成;各级政务大厅是“三证合一”登记工作的保障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搭建服务平台,提供信息支撑。
    (二)实施范围。“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将市场主体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需由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分别办理的事项,采取“一窗受理、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统一发证”的工作模式,实行“一站式”服务,即在不改变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审批职能和不改变原有证号编码前提下,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与工商营业执照合为一体,向市场主体颁发加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编码的工商营业执照,质监、税务部门原则上不再另行颁发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三、改革内容 
    (一)设立登记 
    1.一窗受理。申请人向“三证合一”办理台一次性提交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所需的全部申请材料,填写《“三证合一”登记申请表》。工商登记窗口当场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上的初审,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做出受理决定,快速将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通过“三证合一”并联审批系统平台(下同)分别传送给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登记窗口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2.并联审批。一是工商登记窗口在正式受理后半个工作日内完成市场主体核准登记,并将营业执照信息传送质监部门。二是质监部门在收到营业执照信息后,半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机构代码证审批,将办结信息回传工商登记窗口。三是税务部门在收到工商登记窗口传送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半个工作日内完成税务登记证审批,将办结信息回传工商登记窗口。 
    3.限时办结。工商登记窗口对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发放“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统一发照。“三证合一”办理台在收齐质监、国税、地税部门核准后的许可信息和证件号码后,统一打印加载有注册登记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税务登记证号的营业执照(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限),加盖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章发放给申请人。 
    (二)变更登记 
    1.市场主体登记(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对涉及到组织机构代码或税务登记变更登记的,应按本方案规定的设立登记流程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对本方案实施前未实行“三证合一”登记的市场主体,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工商登记窗口协助质监、税务收回原颁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换发“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三)注销登记 
    1.对未实行“三证合一”登记的市场主体,按原注销登记程序和时限办理。 
    2.对已实行“三证合一”登记的市场主体,按原注销登记程序、时限和先注销税务登记证、再注销营业执照、最后注销组织机构代码证的顺序办理登记手续。 
    (四)联动监管 
    1.实行信息共享。工商部门在核准公司股东、股权变更登记(备案)时,将变更登记信息及时提供给国税、地税部门。 
    2.严格市场退出。工商部门将列入“黑名单”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的信息及时提供给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并督促市场主体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注销手续。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1月31日前)。一是制定工作方案,落实部门职责,明确方法步骤,严肃纪律要求。二是召开部门联席会、动员部署会和举行新闻发布会。三是精心准备。1月20日前,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分别将所办理事项进驻各级政务大厅,做到窗口授权到位、人员进驻到位,同时将本部门涉及“三证合一”登记事项的审批依据、申请材料清单等交至工商部门,工商部门对此进行整合、精简,统一制作《“三证合一”登记办事指南》、《“三证合一”登记申请表》,并予以公布。四是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分别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完善系统内部审批操作流程和后续监管制度,1月27日前报州政府备案。 
    (二)实施阶段
    1.2月1 日— 3月31日,在州级和合作市先行推行“三证合一”登记模式进行试点,探索改革经验,优化工作流程,完善系统运行,以便在全州推行。
    2.4月 1日起,在全州范围内同步实施“三证合一”登记模式。同时开发含有注册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信息综合二维码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逐步探索市场主体多证合一登记模式。
    五、主要任务
    (一)设立专门窗口。在各级政务大厅设立服务小微企业中心“三证合一”办理台,负责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的咨询、受理、发证等工作。
    (二)整合办理资料。由州、县市政府协调,各级工商、地税、国税、质监部门按照“一张表格填报,一套材料申报”要求,印制“三证合一”登记办事指南、申请表格及示范文本等供申请人使用,并公布在各级政务大厅和各部门门户网站、放置在登记窗口,方便群众办事。
    (三)强化技术保障。工商部门负责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业务需求,组织开发企业设立“一表制”系统模块,具有受理、审查、决定、制证、评价、统计和电子监察等功能,实现工商、质监、税务业务系统数据交换、信息共享,为全州企业信息公示打下基础。
    (四)统一咨询受理。申请人办理设立登记时,由工商登记窗口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办事流程、办理时限等。申请人备齐所有申请材料后,由工商登记窗口统一接收申请材料,并进行初审。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将基本信息和相关材料录入企业设立“一表制”系统,通过系统流转至工商、质监、税务部门进行审批。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县市政府组织协调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工商部门牵头,地税、质监、国税部门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推进落实和监督检查“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在州政府统一组织下,州工商局、州地税局、州质监局、州国税局配合制定甘南州“三证合一”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完善“三证合一”登记工作流程、工作规范、办事指南等配套办法措施。州工商局负责“三证合一”并联审批系统的开发、运行与维护,并开发包含注册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信息综合二维码营业执照。州工商局负责“三证合一”登记的申请受理、信息分传、营业执照打印发放等具体业务操作工作。
    (三)加强宣传培训。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办事服务大厅、咨询电话等多平台、多渠道,深入细致地开展政策宣传工作,让全社会了解、支持登记制度,为市场准入营造氛围。
    (四)政府确认,部门互认。由州政府发文对“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进行确认,特别是财政、公安、发改、人社、统计、商务、住建、国土资源、环保、交通运输、房产、招投标管理等部门和各银行及金融机构在市场主体办理有关事项时,对“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予以认可,不得再要求市场主体另外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年检,由工商登记窗口统一受理,推行网上年检。 
    (五)加强督查考核。州政府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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