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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及亮化提升工作方案

时间:2016-09-03 10:33:04  来源:  作者:

公开信息分类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市委办发〔2016〕131号
索取号 市委办发〔2016〕131号 发布单位 合作市委办公室 合作市政府办公室

 

合作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及亮化提升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821日州委、州政府召开的合作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暨亮化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举措,通过开展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集中整治活动,促进合作市城乡环境卫生和夜景亮化大提升,为9月中旬在我市召开的全省环境卫生现场会营造干净整洁、和谐优美、特色鲜明、亮点突出的城乡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林铎省长、李荣灿副省长在甘南调研时有关环境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俞成辉书记、赵凌云州长188宝金博,188宝金博官网合作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及亮化工作的一系列批示精神,以及合作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暨亮化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以打造大美羚城、高原明珠城市全藏区最干净的城市全域旅游无垃圾示范区为目标,以全省环境卫生现场会在合作召开为契机,以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为重点,众志成城,合力攻坚,力争短期内实现城乡面貌大改善、对外形象大提升。
二、时间安排
8月下旬至9月底
三、工作内容
(一)推动城乡环境卫生大提升。
1.推动城区清扫保洁质量大提升。在加大机械清扫力度的同时,科学合理安排城区环卫人员清扫保洁时间,严格落实环卫人员清扫保洁责任,严格工作标准和要求,增加清扫保洁频次,切实消除清扫盲区和保洁盲点,全面提升城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质量。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环卫队。
2.集中开展城区环境卫生大整治。各区域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对城区、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整治,对各自区域内的栏杆、隔离带、果皮箱进行擦洗,对绿化带内、树池内的垃圾进行全面捡拾,对围墙根、道牙根堆积物、淤泥、尘土等进行清扫和清理。各街道要抓好背街小巷及院落环境卫生整治,集中治理巷道环境卫生死角;有物业和权属单位的院落,由物业和业主单位进行整治,权属不清且没有专门物业管理的院落环境卫生由所在街道负责落实,重点清理院落内堆积垃圾和卫生死角,维修损坏的设施设备。
责任单位:四个街道,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州直各部门的环境卫生区域协调州上进行落实。
3.扎实开展农牧村环境卫生大整治。农牧村环境卫生从室外到室内延伸,从公共区域卫生向房前屋后延伸,从庭院院落向窗台、锅台灶台延伸,从集中整治向村民自治转变,从建立村规民约等方面着手完善环境卫生长效机制。从生态文明小康村先行落实,突出整治重点,做出示范引领。同时对公路沿线、农牧村道路两边、河道、河沟、山坡、水渠、房前屋后、院落、垃圾站台、村庄内部、背街小巷等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整治,设置合理实用的垃圾收集设施,着力解决好垃圾出口的问题,尽快清理河道,治理洪水灾害后的沟壑垃圾,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成效。
责任单位:各乡,相关街道,市委农办,市农牧林业局,市生态办,市财政局。
4.抓好景区景点、宾馆饭店、餐饮服务单位、寺院环境卫生整治。由市旅游局牵头,对景区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完善基础设施,规范服务标准和行为;由市旅游局、市工商质监局负责对全市各宾馆饭店前厅、客房环境卫生和餐饮服务程序、质量进行全面整治,确保旅游景区、宾馆饭店环境卫生得到全面提升,打造诚信、和谐、整洁、安全的旅游环境。由市药监局对全市范围内大、中、小餐饮服务单位前厅后厨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彻底改善城区餐饮服务单位卫生条件,做到证照齐全、亮证经营、制度健全、设施完善、卫生合格、窗明几净。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和各乡负责督促各寺院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做到寺院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各乡,市旅游局,市工商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
(二)扎实开展环境卫生十四项专项整治活动。从目前环境卫生存在突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入手,扎实开展十四项专项整治活动。
1.继续开展三擦一清两统一工作。按照合作市区市容环境三擦一清两统一工作方案,坚持要求不降、措施不变,继续组织合作市区省、州、市各行政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酒店、宾馆)、商铺,对各自权属的办公楼、住宅楼、商业楼、宿舍楼、店铺等建筑物的立面、门面、窗户进行擦洗,统一门牌字匾、统一卷闸门,对楼顶杂物进行清理,巩固和提升三擦一清两统一活动成果。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质监局,四个街道,合作市区各企事业单位。
2.城区治沙治泥工作。对一、二、三道湾和才口湾居民安置区等区域排水不畅,造成泥沙冲刷污染城区环境的问题,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督促城区各企事业单位对未硬化或硬化不到位的院落进行硬化;对城乡结合部未硬化的公共区域进行硬化或绿化;对城区内带泥上路较为严重的巷道进行硬化,严肃查处带泥进城车辆,从源头治理带泥上路问题。
责任单位:四个街道,市住建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综合执法局,市运管分局,市房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3.建筑工地整治工作。针对建筑工地开挖中扬尘、带泥上路等问题,督促建设单位采取加盖防尘网、洒水降尘和设置车辆冲洗设备等措施。硬化工地通道及出入口,治理建筑工地及周边环境,整治建筑垃圾乱倒乱堆、建筑材料乱堆乱放,规范施工秩序。对城区建筑工地破损围挡、围墙进行整治。督促建筑工地畅通排水设施,严禁建筑工地占用或堵塞居民区排水设施。营造整洁、有序、规范的建筑环境,提高建筑工地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项目建设单位。
4.巷道硬化工作。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先近后远的原则,强化源头治理,对城区未硬化或硬化已损坏的巷道进行硬化,硬化过程中必须统筹建设排水渠,要统一建设标准,严格执行四制管理,切实提升巷道硬化质量。
责任单位:四个街道,市发改局,市财政局。
5.标识标牌、宣传标语及道旗整治工作。规范各类标识标牌设置,对损坏、褪色的道路标示标牌进行维修和更换;对陈旧破损、内容过时的宣传标语、道旗,统一标准、内容、色彩等进行更换,达到标示标牌规范,道旗整洁美观的目标。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住建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综合执法局。
6.交通整治工作。规范设置机动车辆临时停车场,指定专人加强管理、规范停放。充分利用公共资源,在城区沿街单位院落开辟临时停车场。设置摩托车、三轮车停放点,加强引导,规范停放。整治超速、酒驾、三超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时、限路段、限速驾驶有关制度。严肃查处超速、超载损坏城市道路的行为。下大力气整治垃圾、渣土运输车辆不遮挡、沿街遗撒,以及夜间偷倒建筑垃圾的问题。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市民、商户在指定区域规范停车,养成文明停车的习惯和意识。加大对城区各类车辆密集停放区域的监管,实现机动、非机动车辆停放规范、有序的目标。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运管分局,市综合执法局。
7.河道整治工作。集中开展城区河道清淤工作,确保泄洪畅通;大力整治河道及堤顶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达到河道及沿岸河道内水面无漂浮物,河道内无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无杂草、杂物,堤坡、沿岸护栏保持整洁、无乱贴乱画和牛皮癣;无乱侵、乱占、乱挖、乱用和乱排现象。
责任单位:那吾乡,四个街道,市水务水电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
8.流浪动物整治工作。对城区流浪猪、流浪狗进行清理,杜绝流浪动物沿街乱串。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
9.门头字匾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合作市街景城市设计控制门头字匾审批,对不符合规划要求和影响城市形象的门头字匾进行整治规范,对部分破损陈旧的门头字匾进行更换,使门头字匾与城市街景相协调,实现门头字匾整齐规范、独具特色、一店一牌、一街一景的要求。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政规划局,市工商质监局,市经信局,四个街道。
10.护坡整治工作。对现有破损、脏污的护坡绿网进行修补、更换和清洗;对部分重点路段护坡土表裸露的,能进行工程治理的尽量实施工程治理,对不具备工程治理条件且影响环境的加盖绿网,确保护坡安全、整洁、环保、规范。
责任单位:四个街道,市综合执法局,市财政局。
11.路面病害治理工作。对城区道路路面破损和沉降、塌陷、开裂部位进行维修,加强管理和维护,完善道路标志标线,实现城市道路路面干净整洁、正常发挥效用的目标。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公路局,市财政局。
12.破损果皮箱、垃圾箱维修更换工作。对部分破损、褪色、污浊垃圾箱、果皮箱进行清洗、喷漆、维修和更换,在滨河路、河西上下院等路段充实果皮箱,将果皮箱设置向新建成的道路区域延伸,确保垃圾箱、果皮箱等环卫设施配置齐全、外观整洁。
责任单位:四个街道,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市环卫队,市财政局。
13.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工作。对重点区域损坏的井圈井盖、人行道道牙道砖、临街建筑踏步台阶等进行更换和维修,达到整洁美观、安全适用的目标。对堵塞的雨水、污水井箅、井口进行疏通,严肃查处乱倒污水、餐厨垃圾的行为,确保排水、排污通畅。开展城区所有巷道水渠的清淤疏通工作。
责任单位:四个街道,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市环保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质监局,市给排水公司,市供电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有线电视,市财政局。
14.楼体和墙体粉刷及维修工作。巩固提升风貌改造成果,对已实施的风貌改造破损、褪色的重点建筑进行补刷和维修。对城区重点区域破损围墙、污浊墙面进行维修和粉刷。
责任单位:四个街道,市综合执法局,市政规划局,市财政局。
(三)推进城市夜景亮化大提升。一是在前阶段亮化改造的基础上,对已亮化的建筑、桥梁河道、庭院绿地等公共设施由各权属单位进行维修,对没有按照规划要求进行亮化和亮化效果不佳的建筑,按照规划要求和规划效果图重新亮化。二是对城区视线范围内建筑及庭院绿地进行排查摸底,对未做亮化的建筑及庭院绿地进行统计,督促各权属单位进行亮化改造。三是在现有城区河道及桥梁、公共绿地亮化基础上,对未亮化区域继续进行延伸补做。四是加强河道、桥梁、广场等公共区域亮化设施的巡查执法和亮化设施的维修维护。五是市政规划局要做好效果图提供及相关技术指导。通过夜景亮化提升改造,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建灯饰景观。
责任单位:四个街道,市综合执法局,市政规划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质监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合作市区各企事业单位。
省属、州属单位建筑协调州上组织实施;市属办公、商业建筑由各权属单位负责管理实施。公共区域及权属不清的住宅建筑亮化由市政府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体现全州环境卫生整治成效和提升合作市对外形象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合作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及亮化提升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靠实工作责任,确保合作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及亮化提升工作方案各项任务有人牵头、有人推动、有人落实。各乡、街道和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和合作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及亮化提升工作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克服厌战情绪,层层传导压力、逐人靠实责任,确保每名干部肩上有任务、有责任,强力推动工作落实。要突出领导带头,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包片、包段巡查机制,各包片、包段领导要对各自所包片区、路段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质量、门前三包落实、乡村环境整治、卫生死角清理、垃圾收集清运等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合作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及亮化提升工作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每天开展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主要领导包街道、县级干部包片、部门包段具体区域划分见附表)。
(二)广泛宣传,全民参与。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城市建设管理的重要意义,跟踪报道工作开展情况。乡、街道要动员辖区居民群众广泛参与。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政规划局要加强协调联动,运用好巡查执法和媒体宣传曝光双重手段,加强对人为破坏市政设施、亮化设施、乱贴、乱画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巡查执法,要在城区LED屏滚动宣传市政设施建设、城市亮化工作对提升公共服务、美化城市的重要意义,同时要做好人为破坏市政设施和亮化设施行为影像和图片资料的取证工作,在州电视台百姓随手拍栏目和微羚城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曝光,引导广大市民自觉爱护公共设施,积极监督和举报人为破坏市政设施的不文明行为,形成自觉维护城市秩序和积极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风尚,努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关心支持城市管理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督查,高效落实。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及亮化提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责任严,为确保各项工作强力推进、高效落实。市委、市政府将成立工作督查组,对城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质量、门前三包落实、乡村环境整治、卫生死角清理、垃圾收集清运等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合作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及亮化提升工作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全方位、全天候不间断的督促检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推广学习,对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及时进行通报表扬;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盯住不放,以督办单、任务书等形式进行跟踪督办,直至落实到位、达到工作要求;对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成效不佳,影响全市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大局、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对责任进行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及亮化提升各项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1.合作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及亮化提升工作督查组成员名单
2.合作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及亮化提升工作各级领导巡查包片、包段区域划分
3.合作市城区夜景亮化改造项目汇总表
来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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