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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市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时间:2016-10-24 17:02:04  来源:  作者:

公开信息分类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合政办发〔2016〕157号
索取号 合政办发〔2016〕157号 发布单位 合作市政府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完成2016-2017年度冬防工作目标任务,根据甘南州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针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冬季采暖期长、低空面源污染严重、大气污染物中首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居高不下等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从治理重点污染源入手,明确职责,协调联动,集中开展全市冬防工作,全面改善全市冬季采暖期空气环境质量。
二、目标任务
全力做好2016101日至2017430日为期7个月的冬防工作,完成今年省政府下达我市的首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值控制在73微克/立方米以内、可吸入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值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达到315天的目标任务,为做好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好基础。
三、工作任务
(一)完成合作市煤炭市场搬迁工作,规范全市煤炭市场。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工商质监局、市综合执法局、市运管分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完成时限:201610月底
(二)持续对查封或未改造燃煤锅炉进行管控,通过改气、改电、接入集中供热管网等方式,持续淘汰燃煤锅炉。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市工商质监局、市公安局、市经信局
完成时限:201612月底前
(三)城区餐饮行业强制推行清洁能源改造,配套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已治理改造的餐饮单位,督促每半年清理和疏通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烟道,并建立相关管理运行备案制度。
牵头单位:市食药监局
配合单位:市工商质监局、市综合执法局
完成时限:201610月底前
(四)全市各街道社区内推广使用引燃煤和优质无烟煤。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
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工商质监局、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20174月底前
(五)组织开展冬季燃煤锅炉专项检查,从严查处燃煤锅炉冒黑烟等违法排污行为。重点对第一热源厂、第二热源厂和华羚干酪素厂等燃煤锅炉大户进行有效监管。督促做好煤炭进销台账,适时公布用煤量、煤质情况等内容。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工商质监局
完成时限:20174月底前
(六)遭遇大风扬尘、沙尘暴等重污染天气时,对华羚干酪素厂等重点工业排污企业采取停产、限产措施。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气象局
完成时限:长期
(七)城区道路施工和建筑工地堆料要采取防风抑尘措施,渣土运输车辆要求箱体覆盖,严禁遗撒和带泥上路。
牵头单位:市交运局、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完成时限:长期
(八)严控严管煤炭市场。进一步加大对城区各煤炭销售企业的管控力度,强化煤炭抽检工作,从源头严控劣质煤进入合作市煤炭销售市场。
牵头单位:市工商质监局
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长期
(九)加大城区道路喷雾、洒水、清扫、保洁力度,做好城区路面抑尘工作,持续保持道路清洁。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环卫队
完成时限:长期
(十)严格实行禁限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城区内全面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各党政、企事业单位、宾馆、饭店、餐饮行业以及工商个体户在开工奠基、落成典礼、婚丧嫁娶、庆典促销等各类活动中应遵守《禁限烟花爆竹燃放公告》,燃放前须到所在街道办和市综合执法局备案。对于未履行《合作市禁限烟花爆竹燃放公告》的进行从严惩处。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市住建局、市工商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房管局
完成时限:长期
(十一)城区内各类垃圾要及时清运,规范填埋。严禁露天焚烧垃圾。市综合执法局、市环保局将不定期巡查,一经发现,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在全市进行通报。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市环卫队
配合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长期
(十二)全面落实黄标车限行规定,在市区主街道对大货车、渣土车、农用车等车辆施行绕行措施,加大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及无环保合格标志车辆的查处力度。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长期
(十三)开展油品质量抽检,严查销售假冒伪劣油品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
牵头单位:市工商质监局
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长期
(十四)全面落实网格化监管制度。那吾乡、各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各自辖区内建筑施工、道路清扫、垃圾焚烧、企业废气、粉尘、油烟、燃放烟花爆竹和居民使用无烟煤等与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措施的落实与监管,确保环保网格化管理取得实效。
责任单位:那吾乡、各街道办
配合单位: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合作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实施冬防工作,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冬防工作抓在手上,责任落到实处。同时,指定一名科级领导负责冬防工作的沟通、联络、调度,并于1031日前将联系人名单、联系方式报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保局)。
(二)加强督促检查。市上已成立由市纪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两办督查室、市监察局、市环保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查组,对全市冬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按照一次通报、二次约谈、三次问责的原则进行问效处理。
(三)强化年终考核。市政府将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年终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将督查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积极、措施不力,影响省政府年终目标考核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同时,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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