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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2018年6月至2018年7食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时间:2018-07-19 16:19:24 来源: 作者:
.合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2018年6月-2018年7月)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当事人)
组织机构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履行方式
处罚结果
结案时间
单位名称
备注
1
(合)食药监食罚〔2018〕 7号
金凌云涉嫌未按要求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案
金凌云
未按要求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给予罚款
主动履行
1.罚款人民币10000元;
2018 .06.17
合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
(合)食药监食罚〔2018〕5号
王桂花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王桂花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主动履行
依法对甘肃民族师范学院饮食服务中心主食销售点予以取缔;
2018.06.04
合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
(合)食药监药罚〔2018〕6号
合作市帝先生美容美发有限公司涉嫌未经许可从事药品经营活动案
合作市帝先生美容美发有限公司
未经许可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给予罚款
主动履行
1.没收经营使用药品共135盒(瓶);2.并处货值金额(货值金额752.5)四倍罚款人民币3010元;
2018.06.06
合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
(合)食药监食罚〔2018〕6号
尹目才让涉嫌违反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案
尹目才让
违反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依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给予罚款
主动履行
1.罚款人民币500元;
2018.06.13
合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5
(合)食药监食罚〔2018〕4号
郭秀萍涉嫌违法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案
郭秀萍
违法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依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给予罚款
主动履行
1.罚款人民币500元;
2018.06.13
合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6
(合)食药监妆罚〔2018〕2号
潘统盈涉嫌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案
潘统盈
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
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给予罚款
主动履行
1.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共计1盒;2.并处货值金额(货值金额90元)3倍罚款人民币270元;
2018.07.04
合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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