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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市地震局简介

一、机构名称

合作市地震局

二、主要职责

合作市地震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州制定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统一管理全市的防震减灾工作。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的规定,监督检查防震减灾的有关工作。

三、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监督防震减灾业务经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四、承担全市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为市政府拟定全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与综合防御措施;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保护地震观测资料、观测数据的及时上报,并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对全市地震趋势分析预报意见;承担市人民政府防震减灾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日常办事职能,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计划。

五、监督管理全市的地震烈度区划、震害预测以及重大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的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地震次生灾害防御和防灾工作。

六、管理执行全市以地震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审定重点项目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标准;指导和监督全市重大工程、可能发生次生灾害工程及重要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按照《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的规定,参与城市规划及工程建设场址的审批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对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抗震性能鉴定。

七、推进地震科技现代化管理和组织地震科学技术研究与攻关及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八、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增强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公民在地震灾害中自救、互救能力;负责调查全市有感地震和落实宏观地震异常;及时处理地震谣言、地震误传等突发事件,做好稳定社会工作。

九、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

合作市地震局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贯彻新时期防震减灾工作指导思想,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发展战略和总体工作思路,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勤奋工作、无私奉献;根据地震局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和工作部署,及时掌握动态、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当好参谋,为局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处理地震局日常事务,协助地震局领导协调市县地震部门、领导之间、各科室之间的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文电的办理;各类报告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地震局各种会议筹备、组织工作;负责地震局年度考核;干部、职工考核及工资晋升等工作;负责地震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固定资产的登记、使用和管理;负责地震局财务工作,严格执行财务审核制度;负责地震局车辆管理使用;负责地震局震情值班工作,安排节假日值班及活动;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应急救援

职责:负责组织全市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建设,承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管理事务;负责全市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报审;负责全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培训和演练,配合人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地震应急救援准备,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演练。负责建立、更新、完善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完成地震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监测预报

职责:负责指导全市监测预报工作;努力钻研监测预报业务知识,了解市内地质构造和历史地震活动的背景,搜集、完善区域内的各种地震资料;加强短临预报跟踪和震情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全国、全省地震研究前沿动态,了解周边地区的地震活动态势。收集、积累全市地震宏、微观前兆观测资料;负责全市震害调查、预测、评估工作;加强和完善全市“三网一员”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并实行动态规范管理;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震害防预

职责:负责震害预测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和数据库的建立,确保震害预测工作的落实;负责监督和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办公地址

市政府综合服务中心9楼(917、918)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08:3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0941-8231512

七、负责同志

交巴加,男,藏族,中共党员,1977年5月,现任合作市地震局党支部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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