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25日,省生态环境厅预审组一行对我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进行预审,此次预审采用资料审核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重点审核32项示范市建设指标完成情况以及档案建立情况。
先后前往加拉尕玛、美仁大草原游客服务中心、俄合拉、上浪看、美仁大草原等地,对全域无垃圾、五无甘南、生态文明小康村、生态旅游、生态经济、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改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预审组充分肯定了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认为合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探索“生态保护、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的绿色发展之路,生态环境质量逐年稳步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组织有力、措施到位、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各项建设考核指标全部达标,符合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条件,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我市将认真对照预审组的反馈意见和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逐项梳理归纳,细化分解任务,狠抓整改落实,以此次预审为契机,认真对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指标体系要求,查漏补缺,改进不足,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努力提升我市创建工作水平;对标对表、迅速整改、真抓严管、标本兼治、持续发力、巩固提升,举全市之力,早日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