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要案情
2018年12月27日上午,合作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黄燕民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和被告人周虎伟、石强、朱开杞寻衅滋事一案。
经法庭审理查明,2016年以来,被告人黄燕民、周虎伟、石强、朱开杞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收取高额利息,服务费;肆意认定违约金,垒高债务,并在兰州市、合作市、迭部县等地对被害人多次采用滋扰、纠缠、墙体喷字、散布诋毁视频、殴打、以房抵债等方式多次寻衅滋事。
二、依法裁定
合作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黄燕民、周虎伟、石强、朱开杞为索要债务,经常纠集、相互配合,到被害人家中随意辱骂、滋扰、恐吓被害人及亲属,或采用软暴力等方式逼债,致使被害人杜某调离工作单位,张某、李某离家出走。四被告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二款之规定,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188宝金博,188宝金博官网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上述四被告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恐吓或者其他手段在本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已形成恶势力团伙,应当予以惩处。
合作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黄燕民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以被告人周虎伟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被告人石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以被告人朱开杞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法庭审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各被告的犯罪证据当庭进行举证、质证、认证,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保障了各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合作市法院对被告人黄燕民等人涉恶案件审理情况、判处情况及时通报市纪委、监委。判决生效后,被告人周虎伟被依法依规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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