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增强落实“一岗双责” 责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12月13日上午,市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召开驻在单位落实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汇报会。
会上,各驻在单位负责人围绕民族统战、脱贫攻坚、农牧村建设、创建文明城市、民政、重大项目推进等各项重点工作方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汇报。之后,市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组结合下半年“三公经费”督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了说明,对“三公经费”支出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就下一步工作中如何贯彻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知责。既有主要负责同志的第一责任,也有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既要各负其责,又要一级对一级负责。二是要明责。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有关要求,对号入座,搞清楚、弄明白自己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上究竟要负什么责任。三是要尽责。有权力就有责任,有责任就要敢担当,切实把责任尽到位、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