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防范提示
针对房地产行业的非法集资存在发现难、认定难、处置难等特点,近年来,以预售房、商铺、项目开发等噱头忽悠公众购买的非法集资案件层出不穷、时候发生,对此,公众一定要提高警惕、注意防范。当前,发生在房地产领域的非法集资主要表现为以预售房、商铺、项目开发为噱头忽悠公众购买的三种形式:
一是以预售房屋的形式非法集资。这种方式多表现为房地产企业在项目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有的甚至是还没进行开发建设,就以内部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形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变相进行销售融资。
二是分割销售商铺并承诺售后包租的形式非法集资。这种方式多表现为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将整幢商业、服务业建筑划分为很多小商铺进行销售,通过承诺售后包租、定期高额返还租金或到一定年限后回购,来诱导社会公众购买。
三是利用房地产项目开发进行非法集资。表现为房地产企业自身或者是通过中介公司向社会公众融资,承诺给予远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高额利息,有的还以一定的资产作为抵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目前,非法集资案件清偿率极低,有的案件甚至是零清偿,往往造成涉案单位和人员的严重财产损失,有的引发社会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影响当地经济的发展。敬请各社会组织和广大公众注意:投资需审慎,筹资需合法,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切勿碰触法律底线,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