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有关企业:
随着冬季的来临,气候环境多变,道路霜冻、积雪和结冰等恶劣天气逐渐增多,特别是进入年底,元旦、春节,人流、物流、车流将会剧增,客运压力增大,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凸显,交通事故将会多发频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面临严峻考验,为切实做好冬季特别是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遏制和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增强冬季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责任感
(一)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各乡、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加强领导,及早部署,协同配合,排查整治隐患,建议隐患台账,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市安监、交警、运管、公路等部门要加强对公路安全隐患点段的治理,全力提高道路安全通行能力,确保新建、改建公路安全设施的建设水平。对年初省、市、县三级挂牌督办的公路危险路段,按分级治理的原则,加快整治工作进度,确保12月底以前整治到位。隐患未整改消除前,安排专门力量,加强路面巡逻疏导,保障通行安全。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大中型桥梁、隧道、山道、弯道、坡道等重点路段、重点部位进行摸底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二)加强农村各类车辆管控工作。各乡、街道 “两站一室”和农牧村派出所、村委会,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州有关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分析研判农牧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排查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发动乡、街道(村、社区)交通管理员、劝导员,把好出村、入村关,加强农牧村地区安全巡逻力度,严防无证驾驶、超员载客、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农用三轮车、摩托车出村上路。
(三)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各相关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督促企事业单位、学校、部队、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严格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四)加大运输企业监管工作。强化对运输企业的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从业资格关、车辆技术维护关和客运场站的监督关”,严查违规改装、修理机动车,坚决取缔违法运输行为。
二、进一步加强道路巡查、预警、管控和应急工作,严防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路面巡查和预警工作。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真按照公安机关有关应对低温雨雪冰冻雾霾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工作预案和应急处置规定,加强路面巡逻管控,进一步加大公路的巡查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随时掌握路况及疏通情况;深入开展“珍惜生命、拒绝交通违法”严查严惩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工作,重点巡查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无牌证车辆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同时,针对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特点,加强整体谋划,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和巡查力度;遇到强降温、降雪、路面结冰等恶劣天气,必须做到警灯警示、喊话器提示、摆放警示标志、发放交通安全提示卡等措施,提醒车辆、行人。
(二)客运车辆管控工作。市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客货运企业的监管,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客货运车辆驾驶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强化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和客运车辆进出站管理,督导配齐三防设施,严格落实GPS动态监控措施和客车凌晨2时至5时禁运措施;跟踪掌握了解恶劣天气和公路通断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安排运营,严禁冒险行驶,及时调整行车运营方案,并向旅客公布;如遇有强降雪及路面结冰等情况必要时要坚决停止营运。
(三)恶劣天气前期准备工作。市公路管理部门要提前备足融雪剂、防滑料、铲冰除雪车等应急装备和物资,并合理调配防雪防冻物料等应急物资,一旦发生强降雪,导致路面积雪结冰,要及时融雪除冰,特别加强重点路段、桥梁、弯道暗冰的清除工作,及时采取紧急措施,随时清理塌方、积雪,确保辖区道路的畅通,保障车辆通行安全。
(四)气象预报工作。市气象部门要加大气象监测,并及时发布重要天气预警,特别要做好中短期、精细化预报,为各项防范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及时向社会发布天气预报预警信息。
(五)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市公安交管和交通运管、路政执法等部门,严禁客运车辆超载和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上路行驶,加强对运送危险化学品车辆的监管;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运管部门要从严查处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黑车非驾等行为,进一步规范客运市场;路政执法等部门要严查违法侵占公路、破坏公路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加强对乡村道路农用车、拖拉机的日常巡查,对农用车、拖拉机违规载人等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全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六)其他工作。市公安消防、医疗卫生等部门以及道路救援单位要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以便及时、高效地做好恶劣天气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医疗急救等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各乡、街道和相关部门,一是在近期务必及时组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督促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社会团体及其组织开展本单位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二是认真组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不断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三是开展进村入户宣传,用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群众,让群众了解违法载人和违法乘坐的危害性和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提高农牧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观念。四是各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提示冬季特别是恶劣天气条件下行车安全注意事项。五是重点加强对驾驶人,特别是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农村群众和在校学生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参与人的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合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