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政发〔2017〕3号
根据《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第65条:“尾矿库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者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应当在一年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闭库程序,完成闭库。闭库工程验收合格后,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告,由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土地复垦和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管工作”有关规定,以及《合作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合政纪字〔2017〕2号)有关要求,现将早子沟1号尾矿库等5座尾矿库闭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早子沟1号尾矿库、黄可一合尾矿库、原老豆尾矿库、以地尾矿库、早仁道尾矿库等5座尾矿库均已通过验收,现正式闭库。自2017年1月19日起,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以上5座闭库尾矿库的土地复垦和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管工作。
特此公告
附:早子沟1号等5座已闭库尾矿库基本情况。
合作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0日
附件:
早子沟1号尾矿库等5座已闭库尾矿库
基本情况
1.早子沟1号尾矿库:业主为甘肃省合作市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被确立为无主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项目。治理项目于2010年4月动工,2010年6月全部竣工。2011年7月2日,通过了甘南州安监局组织的专家组验收,2011年7月5日,甘南州安监局下达了项目竣工验收批复(州安监字〔2011〕100号)。
2.黄可一合尾矿库:业主为甘肃省合作市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被确立为无主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项目。治理项目于2014年5月动工,2014年12月全部竣工。2014年12月26日,通过了甘南州安监局、甘南州发改委的联合验收,2014年12月28日,甘南州安监局下达了项目竣工验收批复(甘南安监字〔2014〕175号)。
3.原老豆尾矿库:业主为甘肃辰州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被确立为无主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项目。治理项目于2013年6月动工,2014年11月全部竣工。2014年12月26日,通过了甘南州安监局、甘南州发改委的联合验收,2014年12月28日,甘南州安监局下达了项目竣工验收批复(甘南安监字〔2014〕176号)。
4.早仁道尾矿库:业主为甘南州金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闭库治理项目于2015年7月动工,2015年10月全部竣工。2015年10月14日,甘南州安监局会同合作市安监局组织专家进行了治理工程竣工验收,经现场验收,治理后的尾矿库安全等级为“正常库”,达到了治理设计要求。
5.以地尾矿库:业主为甘肃加鑫矿业有限公司。闭库治理工程于2016年6月动工,2016年11月主体工程完工。2016年11月30日,加鑫矿业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闭库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经现场验收,尾矿库闭库工程符合尾矿库闭库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