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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合作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3-09 22:02:40 阅读次数:次

为加快推进全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促进社会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转变,确保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到2020年社会保障全民覆盖的目标,根据2016年9月6日全省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落实会议精神,按照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88宝金博,188宝金博官网印发甘肃省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人社通〔2014〕387号)、《188宝金博,188宝金博官网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227号)和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188宝金博,188宝金博官网印发甘南州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政办发〔2016〕2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保障和增进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权益为根本出发点,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基础,兼顾其他险种,以城乡统筹为抓手,以服务为导向,以信息化为支撑,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宣传手段,完善政策体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管理服务,尽快实现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对适用人群的全覆盖,推动建立完善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目标任务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以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从而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的专项行动。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对于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杜绝重复参保和冒领待遇等现象,维护各类参保人员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社保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一)总体目标
依托全民参保登记,建立完整的全市户籍人员及外来常住人员社保信息库,为我市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员流动精细化管理、动态管理提供基础平台,为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发挥基础性作用。
(二)主要任务
1.全面开展参保登记工作。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进行参保登记。核查比对相关基本信息,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业务基础数据库,形成每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并实现数据联网和实时更新。
2.落实和完善社保衔接转续政策。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搭建职工和城乡居民两个基本制度平台的框架下,全面执行中央和省、州规定,加强制度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统筹协调和政策衔接,推进社保城乡统筹,维护流动人员合法权益。
3.大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快社会保险经办理念、管理体制和服务方式以覆盖单位为重点向覆盖全民为重点转变,加强政策宣传和社会沟通,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知情权、参与权、享有权和监督权;加快推进“五险合一”经办,理顺管理体制,整合服务资源,优化经办流程,提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参保人群的全员管理、动态管理、精确管理;推进标准化建设,实现数据信息跨业务、跨地区、跨部门共享。
三、登记范围
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应参加城乡各项社会保险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均为全民参保登记对象,重点以全市户籍人口为主,覆盖至全市常住人口和就业人员。游离于城乡各项社会保障制度之外的各类人群也纳入登记范围,按照乡、街道属地化管理原则,实行长期动态管理。
四、登记方法
(一)数据整合。整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清理和剔除重复信息,纠正错误信息。对现有信息完整、准确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直接确认参保登记。对信息缺失、错误的纳入入户调查范围。
(二)数据比对。以整合后的社会保险参保信息、数据为基础,与公安户籍人口、非户籍常住人口数据进行比对,将比对后的数据信息分类整理,形成未参保人员基本信息。根据未参保和参保信息缺失、错误人员的户籍地、常住地按所属乡、街道进行区域分类,确定各乡、街道入户调查对象。
(三)入户调查。各乡、街道组织村(社区)基层服务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经数据比对未参保和参保信息缺失或错误人员入户调查,在准确采集、核实相关信息数据并按要求填写《全民参保登记表》后,将相关信息数据录入全民参保登记管理系统,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
(四)动态管理。登记对象因死亡、户籍迁移或参保情况变化等需变更登记信息的,应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变更,实行动态维护,形成实时动态数据库。
五、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自2016年12月开始至2017年7月完成数据采集录入,年底前完成总结评估。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信息整合比对阶段(2016年12月至2月底)。在人社、卫计等部门参保信息整合的基础上,与公安户籍、非户籍常住人口数据信息进行比对,确定需要入户调查的人员信息,印制相应调查信息登记表。
(二)宣传培训阶段(2017年3月)。组织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宣传,完成对乡(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工作人员政策和入户调查培训工作。
(三)入户调查阶段(2017年3月至6月)。全面开展入户调查、信息采集和录入核对工作,确保6月底前完成入户调查、信息采集以及信息录入、核对工作。
(四)统计分析阶段(2017年4月至7月底)。各乡、街道对照本区域应入户调查任务,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要求查漏补缺,完善修正调查信息,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汇总统计纳入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管理的信息,分析未参保人员情况和原因,形成相应的报表和报告。
(五)总结评估阶段(2017年8月至12月)。总结评估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建立登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已成立合作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全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各乡、街道按照全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统一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各自实际,完善相关措施,优化管理服务流程,确保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乡、街道和市直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协作联动。市人社局负责全民参保登记的组织、检查、指导和协调工作,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是具体实施主体,负责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和动态维护;市卫计局负责提供0-3岁出生人口基本信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等基本信息,并协助人社部门做好全民参保登记的数据比对工作;市公安局负责提供我市户籍人员的出生、死亡、户籍迁入、户籍迁出等信息,在办理外来人员居住证手续时,应当采集或登记其之前的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利用人口信息核查服务系统的接口实施全民参保登记数据的调用和核查比对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按照每登记1人10元的标准为开展社会保险全民参保计划工作提供所需经费保障;市教育局负责提供中小学、幼儿园入学(入园)和毕业学生等信息,并在办理学生入学、幼儿园登记时,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市民政局负责提供城乡低保、五保人员相关信息;市地税局、市国税局负责提供用人单位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有关信息;市残联负责提供享受残疾人补助人员信息;市工商质监局负责提供注册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相关信息;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全民参保计划工作需要,做好本部门职能范围的有关工作;同时,各单位要联动推进信息资源共享,促进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全面提升。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乡(街道)和相关部门制定专题宣传计划,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召开相关会议、开展专题宣传、印发宣传手册、基层宣讲以及开展社会监督等方式,凝聚社会共识,提升全民参保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促检查。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列入市政府年度考核目标责任,建立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全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进展情况。各乡、街道也要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定期通报辖区范围内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进展情况,并将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落实不力、工作进度缓慢、未按阶段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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