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甘肃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使广大市民群众熟悉防空警报信号,增强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提高防空防灾应急准备能力,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于二0一四年九月十八日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鸣放区域:合作市城区
二、警报信号种类及鸣放程序:
1、预先警报:上午9:00—9:03与下午15:00—15:03鸣放。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共3分钟。
2、空袭警报:上午9:06—9:09与下午15:06—15:09鸣放。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共3分钟。
3、解除警报:上午9:12—9:15与下午15:12—15:15鸣放,连续鸣放3分钟。
各警报信号间隔时间为3分钟。
本次警报属例行性防空警报试鸣放,是在非紧急情况下进行,请广大市民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合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