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市博拉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⑴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合作市博拉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合作市水务局;
建设地点:合作市东南方向45km处的勒秀乡邓应高村,与环评一致;
实际总投资:595万元。
⑵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为河道治理工程,工程涉及河长5.3km,已新建防洪堤3805.2m,其中右岸长2809.8m,左岸长995.4m,工程主要进行防洪堤建设,不进行河道清淤,不建设涉水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
表1项 项目环评阶段与实际建设内容对照表
工程项目 |
环评阶段设计建设 |
工程实际建设内容 |
变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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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工程 |
本工程涉及河长5.3km,新建防洪堤4163m,其中右岸长 2829m、 左岸长 1334m;加高利用现有堤防 80m,新建踏步台阶 2座; |
工程涉及河长5.3km,已新建防洪堤3805.2m,其中右岸长2809.8m,左岸长995.4m,踏步台阶未建设; |
实际施工的总体工程量较环评阶段有所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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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工程 |
施工营地:项目设置1处施工营地,设置有生活区,为施工人员提供临时住所、车辆的临时停放和建材的临时堆放区,并设置混凝土拌合站; |
施工营地:项目设置了1处施工营地,设置有生活区,为施工人员提供临时住所、车辆的临时停放和建材的临时堆放区,并设置混凝土拌合站; |
实际建设与环评设计要求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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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工程 |
供水 |
施工用水可从博拉河内抽取,并在现场修筑塑膜 防渗蓄水池即可满足施工用水的要求,生活用水从 临近村庄拉运; |
施工用水已从博拉河内抽取,并在现场修筑塑膜 防渗蓄水池,生活用水从 临近村庄拉运; |
实际建设与环评设计要求一致 |
供电 |
建设区两岸建有电网架设;施工单位自备柴油机 发电机组为备用电源; |
实际施工时用电接入周边县区供电线路,未利用柴油发电机; |
实际建设与环评设计要求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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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道运输 |
项目区位于合作市勒秀乡邓应高村,县乡公路穿 越该区,施工场地内荒滩可以解决材料的运输和 设施的进出场问题; |
运输道路依托现有城乡道路及乡村道路,未新建施工道路; |
实际建设与环评设计要求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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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工程 |
废水治理 |
施工营地设有防渗旱厕,生活废水收集后泼洒抑 尘;施工废水在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区的 泼洒抑尘; |
施工营地建设了一处防渗旱厕,施工结束后委托当地农户清掏至农田施肥,生活污水收集后泼洒抑尘,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已回用于施工,施工期做到了废水不外排; |
实际建设与环评设计要求一致 |
废气治理 |
无组织粉尘采用洒水的方式降尘,临时堆场加盖篷布; |
施工期对施工道路、施工区域进行了定期洒水降尘,对临时堆场加盖了篷布抑尘; |
实际建设与环评设计要求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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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治理 |
设置基础减震、合理规划施工和安置设备位置, 设置隔声屏障等;车辆减速慢行,加强管理等; |
施工期对施工器械定期进行了维护保养,在距离村庄较近的区域施工时设施了施工围挡; |
实际噪声控制措施与环评设计要求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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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处理 |
本项目开挖土石方用于夯填及回填,开挖土石方 利用率为 100%,无弃方产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合作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
本项目实际开挖土石方用于夯填及回填,未产生土石弃方;生活垃圾委托了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
实际噪声控制措施与环评设计要求一致 |
⑶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1月,合作市水务局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合作市博拉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2018年5月取得甘南藏族自治州下发的批复文件。
⑷验收范围
合作市博拉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整体工程、生态恢复及环保工程等;
二、项目变动情况
经对实际工程建设内容和环评阶段工程内容的对比分析,本工程在实际建设中不存在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制度执行情况
该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中的污染防治措施。
四、环境保护措施及影响调查
⑴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了环评报告中的要求,根据《防止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2007)中的有关规定和《甘南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严格落实了“六个百分百”,对车辆和机械扬尘已采取洒水抑尘,对于装运含尘物料的运输车辆进行了密封运输,对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堆场进行保护,加盖篷布保存,建筑施工现场实行围挡作业,并定期洒水降尘。
⑵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在施工场地设置了沉淀池,施工废水全部收集至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和周边场地洒水抑尘,施工期废水未外排。
⑶声环境
项目施工期在土石方工程阶段严格控制了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以及各种运输车辆的作业时间来防治噪声扰民,未在夜间进行施工。基础施工阶段,对高噪声设备进行为围挡、基础减震等,并尽量选用了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中定期对设备进行了检查、维护和保养,使各类设备零件保持润滑,同时定期紧固各部件,减少了运行震动噪声,项目施工阶段未接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投诉事件。
⑷固废
本次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期开挖土石方利用率100%,未产生弃方。在施工过程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带回施工营地,已全部运至合作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项目施工期会产生一定的建筑垃圾,主要有废砂石料、废混凝土等,由施工单位拉运至指定地点处置。
⑸生态环境
施工结束后在施工完成后在堤岸通过播撒草籽的方式进行生态的恢复和补充,根据现场调查,目前沿岸堤岸植被长势良好。对施工营地拆除和土地平整,并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
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营地等临时占地表土层进行剥离、临时堆放,施工结束后通过削平地表、平整土地,然后复以表土,然后进行土地复垦、草地恢复及景观绿化美化。工程根据实地踏勘,施工营地未留有影迹,植被长势良好。
五、验收结论
合作市博拉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期间未发生扰民投诉事件,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本报告公示期20个工作日,自2021年1月5日开始至2021年2月1日结束,公示期间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与合作市水务局联系!
联系人:候永恒 联系电话:0941-8232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