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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合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九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19 22:04:41 阅读次数:次

合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九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省、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

整改目标:按照《甘肃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甘南州工业“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要求落实全市能源消耗总量控制工作。

整改时限:立行整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整改情况“十三五”期间我市无新增高耗能产业。我市2018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9.71%,2019年同比上升12.56%。(2019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上升原因说明:受合作早子沟金矿和甘肃辰州矿产 年初以来不同程度停产,电力生产行业丰水期限电等因素的影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下降11.1%,增速比上年回落31.1个百分点。)2020年,截止12月底,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预计为0.225吨/万元,同比下降9.4%。基本控制在省上下达目标任务内。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合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9日至2020年12月23日,共5天。

受理部门:合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8232103

联系地址:伊合昂街道办三楼313室

    

合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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