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等法律规定,经报请合作市民人民政府批准,现对甘南生态产业园区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予以注销。
宗地一:甘南生态产业园区,G2015CB-20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利人:甘南州金香滴食用油加工销售有限公司,面积21.79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间:2015年7月,《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合国用(2015)第HZYQ005号。
宗地二:甘南生态产业园区G2015QA-20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利人:甘南州高原极珍农特产伊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面积33.83亩,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间:2015年7月《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合国用(2015)第HZYQ006号。
本公告内容一经发布,视作已通知相关当事人。
特此公告
合作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