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市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已经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合作市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2023年1月10日-2023年1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乡村振兴局联系。
附:合作市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监督电话:0941-8232182(合作市乡村振兴局)
合作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