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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合作分局有关排污许可知识解答

发布时间:2023-03-10 09:51:45 阅读次数:次

一、如何判定“管理类别”?

1、判定“行业类别”:请根据单位生产经营情况,按照《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进行判定。

2、判定“管理类别”:请根据单位生产经营情况,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所对应的“行业类别”判定属于何种管理类别(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登记管理)。

二、何为“管理类别”?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第二条:

国家根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

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或者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大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很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登记管理。

实行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登记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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