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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合作市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2-10-08 15:48:31 阅读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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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地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思路,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3、管理公证机构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协同律师协会管理全市律师机构,监督指导全市律师工作、法律服务工作和公证业务活动;管理指导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及法律援助工作。

4、指导乡镇司法所工作及其法律服务、保障工作。

5、管理、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

6、指导刑释、解教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7、负责全市司法行政人员培训和司法考试工作。

8、参与地方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9、负责协调、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装备及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监督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专项经费的使用。

10、负责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基层司法行政干部的管理。

11、指导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3、合作市司法局充分发挥“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统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承担行政立法审查、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任务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一)机构改革后合作市司法局内设6个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基层与法律服务股、法制工作股、2022年新设行政复议与应诉室;下设机构:1个公证处、1个法律援助中心、10个基层司法所。

(二)核定编制情况:根据“三定”方案,共核定63,其中政法专项编制47名(局机关17名其中行政复议与应诉室调剂编制3名;各司法所30名);事业编制16名(公证处9名;法援中心7名)。

(三)现有工作人员:截止20211231日,全系统共在职人员61人。

 

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Z0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1Z03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支出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Z0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1Z03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Z01_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Z0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Z08_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1F0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Z0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Z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Z0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Z08_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1F0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Z0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Z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052.6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1052.4万元、其他收入0.25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46.98万元,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1103.7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95.91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052.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2.4万元,占99.97%,其他收入0.25万元,占0.0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10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3.7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56.3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8万元,下降8.8%。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3.7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55万元,支出决算为107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在编人员增加,相应保障经费增加。

3.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相应保障经费增加。

4.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3.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71.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2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年中在编人员增加,相应保障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项目。公用经费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万元,增长26%,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项目。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预算数的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预算数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开支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费、差旅费、电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维修(维)护、取暖费、培训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各类办案成本的增加。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全部用于社会福

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主要用于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参与脱贫攻坚试点项目、“福康工程”项目、“福康助残”项目、“明天计划”项目以及民政专业人才队伍培训等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我院预算支出项目为1个,当年项目年初预算数69万元,全年预算数69万元,实际支出数69万元,执行率100%。通过自评,有1个项目结果“优”。分项目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二)绩效自评结果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执行率为100%。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9万元,执行数为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我局2021年中央转移支付业务经费和装备经费,能够按年初的计划实施经费保障和装备采购,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下一步改进措施,随着财务工作日益细化,各项资金不能完全按照所下指标用途分类来使用,我院目前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对预算的细化工作,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前瞻性预估。

(三)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3

(五)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2021年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295.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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