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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六届合作市委第四轮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2 09:58:37 阅读次数:次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市委派出2个巡察组从4月1日至5月31日开展六届合作市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巡察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向巡察组反映相关情况。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勒秀镇及其所辖麻木索那村、西拉村、加门村、俄河村、仁占道村、峡村、阿木去乎村、罗哇村、邓应高村、吉利村(同时延伸加门关卫生院、勒秀镇卫生院、加门关兽防站、勒秀镇兽防站)、卡加曼乡海克尔村、卡加道乡其乃合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与合作交流局。

二、受理信访范围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合作市委巡察工作暂行办法》规定,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站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有关个人诉求、涉诉涉法等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受理信访时间及方式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各巡察组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为:受理时限为4月1日至5月31日,为期2个月。受理来电、来访时间8:30-18:00。

特此公告



中共合作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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