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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乡镇街道部门单位

在草原上采土、采砂、采石、机动车在草原上行驶的确认


窗口单位:合作市农牧局

事项编码:GS623001NM-SP-0004

项目类别:行政审批

办事程序:受理----现场查验----审查----审批----发证----归档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2.《甘肃省草原条例》(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3.《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2006年农业部令第58号公布)

办理条件:征用(收)、使用草原70公顷及其以下

申报材料:

(1)《草原征占用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

件)

(3)草原权属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与草原所有者、使用者或者承包经营者鉴定的草原补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车辆行驶区域和行驶路线图

收费标准:不收费

承诺时限:14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941-822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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