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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hzsrmzfbgs/2023-00034
  • 标      题:《甘南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说明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合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2022-04-01

《甘南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说明

  • 索 引 号:zz/2022-00090

  • 标      题:《甘南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说明

  • 原文字号:州政办发〔2022〕24号

  • 发文机关:州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03-31

  • 发文日期:2022-04-01


甘南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说明


一、编制背景及意义

“十四五”时期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甘南州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的战略机遇期,更是甘南州全力打造“五无甘南”、建设“十有家园”,抢占生态文明制高点、打造绿色发展升级版、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的关键时期。

《甘南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全面评估“十三五”时期甘南州生态环境保护所取得的成就,科学研判“十四五”时期甘南州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新挑战、新机遇和新要求,着重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发展重大问题,明确“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发展重点和保障措施,是指导“十四五”时期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和生态文明体系,提高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筑牢甘南高原生态安全屏障,打造青藏高原生态文明新高地和新时代绿色发展新高地的有力保障。

二、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州实际,编制本《规划》。

(二)规划及政策文件。

本《规划》在编制过程中,与相关规划和方案进行了全面衔接,所涉及重点目标任务、重大工程符合有关规划和方案,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操作性。

三、编制过程

(一)前期研究与调研阶段(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

制定《<规划>编制方案》后,项目组积极开展调研与资料收集。开展重大课题前期研究工作,充分利用全州污染源普查、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饮用水源地安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重大基础性研究成果,立足州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特点,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促进经济发展绿色转型为主要目标,重点开展生态环境形势分析、环境目标、重点区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核与辐射安全、重大工程项目、规划实施保障、投入机制、目标责任考核以及生态环保规划体系等方面研究;组织规划编制人员到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部门、各县市和重点污染企事业单位等广泛开展调研工作,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通过前期研究与调研工作,项目组理清了《规划》编制基本思路。

(二)基本思路研究阶段(2020年7月至2020年9月)。

项目组研究提出了《规划基本思路与框架》,征求州直各部门和县市对规划基本思路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专家对基本思路进行论证,完善基本思路。做好与国家、省环境保护思路和甘南州生态环境保护发展思路的汇报衔接,形成了《规划基本思路与框架》(征求意见稿),按照州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规划科与其他业务科室意见修改完后,2020年9月向甘南州《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进行汇报,确定了《规划基本思路与框架》。

(三)起草规划文本阶段(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

以《规划基本思路和框架》为依托,积极对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及各县市生态环境分局和各科室、单位研究提出需要纳入规划的重要指标、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举措等。项目组深刻领会十九届五中全会有关会议精神,加强《规划基本思路和框架》与《甘肃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基本思路)、《甘南州“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的衔接,扎实有效起草规划文本,2020年12月中旬形成《规划》(讨论稿),组织州生态环境局业务科室与各县市分局内部讨论后,2021年1月召开了州直部门对接会。

(四)完善规划阶段(2021年2月至2021年4月)。

在《规划》(讨论稿)的基础上,2021年2月项目组从发展环境、发展机遇、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发展定位和发展目标六个方面与《甘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纲要》开展了深入衔接;2021年3月组织州生态环境局科室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研究省级《规划》(征求意见稿),从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指标体系、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五个方面开展了比较衔接工作,并吸纳了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3月“省厅‘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对接会”的有关意见,对甘南州规划的总体目标与指标体系、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进行了审查,修改完善后形成了《规划》(专家论证稿)。

(五)论证送审规划阶段(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

甘南州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4月底召开了“《甘南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专家论证会”,邀请甘肃省环科院马婷婷、甘肃省生态环境厅蔡国牛等5位专家对《规划》(专家论证稿)开展了全面论证,并提出有关建议。项目组根据专家修改建议完善后,形成了《规划》(送审稿)。

四、《规划》基本框架

《规划》以2020年为基准年,规划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主要内容分为十二章:

(一)总则。

明确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4项基本原则,梳理了《规划》编制依据、规划范围和期限。

(二)基础与形势。

全面梳理总结了规划区基本情况、“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与挑战、面临的机遇。

(三)规划目标与指标体系。

提出了“十四五”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目标和2035远景目标,确定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范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4个方面21项指标。

  1. 加快构建新时代绿色发展体系。

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构建新时代绿色发展体系为抓手,以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全面促进产业发展、能源利用、交通运输、农业生产和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切实强化污染物源头管控,加快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生产生活方式。

(五)全面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以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重点流域综合治理为着力点,不断优化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管理办法和监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情况评估和监督机制,强化实施成效评估结果应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和源头治理,推进森林、草原、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筑牢甘南高原生态安全屏障。

(六)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以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治理为主,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协同减排、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实施扬尘污染综合防治、移动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业废气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面源污染治理等措施,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七)继续改善水生态环境。

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思路,统筹水环境治理、水资源利用和水生态保护,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为抓手,保好水、治差水、增生态用水。加强水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风险防控,加快推进“三河一江”流域综合治理,推进美丽河湖建设,系统推进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污染治理,补齐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推进城镇污水管网的全覆盖。促进水环境管理从污染防治为主逐步向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转变,持续提升水生态环境。

(八)扎实推进土壤和农村环境保护。

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安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为目标,有序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强化建设用地准入标准,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推进历史遗留无主矿区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和监测网络,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土壤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

(九)有效防范和化解生态环境风险。

积极构建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不断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持续强化有毒有害物质防控,有效管控尾矿库环境风险,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体系及能力建设,持续防范和化解生态环境风险。

(十)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聚焦落实国家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合理确定主要领域、重点行业的达峰目标。探索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低碳转型,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市场交易,推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降低碳排放强度,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十一)大力推进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化改革创新,加快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不断完善政策法规标准、监测评估预警、监督执法和督查问责的生态保护监管体系,健全监测、评估、执法、监督等监管机制,促进制度建设和治理效能转化融合,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新格局。

(十二)保障措施。

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考核评估拓展融资渠道强化科技支撑四个方面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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