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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hzsrmzfbgs/2023-00617
  • 标      题:合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88宝金博,188宝金博官网印发《合作市农牧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合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2023-12-12

合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88宝金博,188宝金博官网印发《合作市农牧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合政办发〔2023〕50号

 

有关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市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合作市农牧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12月12日六届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合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2日

 

 

 

合作市农牧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市农牧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完善农牧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机制,确保全市农牧村供水工程“建的成”“管的好”“长受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甘肃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和《甘肃省水利工程土地划界标准》等法律法规以及《水利部188宝金博,188宝金博官网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188宝金博,188宝金博官网加快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的通知》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政府投资建设的全市所有农牧村饮水安全工程,包括跨乡镇、跨行政村或自然村的集中供水工程。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市政府对农牧村饮水安全管理负有主体责任。农牧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管理模式,各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制定相关措施,落实优惠政策,依法保护供水单位和广大用水户的合法权益。

(一)市水务局是农牧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政主管部门,负有行业监管责任。组织实施农牧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建设,并指导和监管全市所有农牧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对饮用水源地进行划分和保护。

(二)市财政局负责将农牧村饮水水质检测经费、乡村管水员工资报酬、维修管理基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

(三)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将农牧村供水工程建设用地纳入规划管理,按规定办理相关土地及规划手续,划定农牧村饮水安全工程保护范围。同时,负责办理农牧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维修养护占用林地的相关手续。

(四)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农牧村供水卫生监督和水质监管工作,保障农牧村饮用水供水水质安全。

(五)州生态环境局合作分局负责农牧村饮用水水源安全风险排查,强化水质监测预警和污染源监督管理,防范化解环境风险,会同市水务局按照相关规划划分水源地保护区。

(六)市电力公司负责将农牧村集中供水工程设计用电量按《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88宝金博,188宝金博官网印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227号)纳入全省农业排灌电价控制基数,按地表水、地下水扬程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农业排灌优惠电价。

(七)各乡镇、有关街道依法履行辖区内各村组供水工程的管理责任,研究制定乡级农牧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同时管理好本行政区域饮水安全工作,指导各村做好村级饮水安全工程维护管理工作,做好矛盾纠纷处理及其他协调工作,保障农牧村饮水安全工程正常运行,充分发挥社会效益。

第四条 各乡镇、有关街道要成立农牧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乡管小组),由乡镇长、街道办主任担任组长,分管副镇长、驻村干部和村干部为成员,负责饮水安全工程受益村组的纠纷处理和协调工作,并督促受益村村级管护小组做好本村饮水安全工程日常维护管理和用水户水费收缴工作。

第五条 各受益村要成立村级农牧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村管小组),由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组长,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确定村级水管员(组员),负责水费收缴和本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工作,本村饮水安全工程正常安全运行。

第六条  农牧村饮水安全工程是以国家投资为主体建设的民生工程。水源、泵站、电力设备、高位水池、供水干支管和村级管网的产权均属国家所有。国家所有的供水设备设施由市水务局和各乡镇、街道依照相关规章制度依法进行管理。单村饮水安全工程由乡镇、街道和村两级负责管理。

第七条  入户支管、水龙头属用水户所有。用水户所有的供水设备设施由用水户自行管理,费用自理,如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由用水户自行承担。

 

第三章  工程管理

第八条 供水管理单位应严格执行《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生产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生活用水。

第九条 农牧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范围划分:

(一)主体工程(指村级管网接点以上的工程)养护和维修责任按照第二章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村级管网(指入村接点以下至入户接点以上的工程)按主干支管线入村第一个分水井到入户配水井为界,由村组负责组织管理维修。

(三)入户工程(指入户接点以下到用户的所有管网部分,包括供水井及附属配件)以配水井为界,由各用户负责管理维修。所有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

(四)主干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受损或人为破坏时,用户有责任和义务及时向村组告知,并从上一级闸阀井及时关闭水源,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派人进行抢修。

第十条  市农牧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单位为市水务局和各乡镇、有关街道、村委会。

第十一条 市水务局对农牧村供水工程涉及范围内的水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并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再生态”的原则,在供水区域内全面推行各项节水措施,保障正常供水,保障用水户的切身利益。

第十二条  供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培训、约束和考核制度,努力提高工程效益和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安全、供水安全、工程效益稳定发挥。

第十三条  农牧村饮水安全工程按照《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泵站技术管理规程》(SL255)要求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 供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严禁修路、栽杆铺设电缆、挖窖打井、炸石取土挖沙、建房、葬坟、堆放废弃物等。严禁损毁供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界碑、界桩等标记。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确因特殊原因需要修建建筑物的,须事先向市水务局或所在乡镇、街道村管小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未经批准修建的违章建筑必须拆除,产生的责任和造成的损失由违建方承担。

第十五条  村管小组负责村级管网、检查井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巡查、检修和维护。村管小组无法排除的故障和隐患,应及时上报乡管小组统筹解决。乡管小组无法解决维修的,应当报市水务局进行维修,维修资金从市级农牧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基金中予以解决。

第十六条 村管小组应当配合市水务局对受益区的用水户,逐村、逐户登记造册建卡,便于计划供水和统一管理。

第十七条 各用水户应当保护供水设施完好,并在冬季对供水管路采取保暖措施,确保正常用水。

 

第四章  水源及水质管理

第十八条  农牧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关系到受益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水源地保护区的单位和个人,负有依法保护饮水水源不受污染破坏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九条  供水管理单位应当对取水建筑物设置保护措施,还应对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划定的水源保护区设置界桩。严禁在水源保护区内修建工矿企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水源地保护区内从事有污染的种植业和养殖业,不得排放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不得堆放有污染水质的废渣、垃圾及其他有害物品。

第二十条 农牧村饮用水水质检测中心要按照供水技术规范和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定期对供水水质进行检测。对水质检测结果中有疑问的指标,应及时联系卫健部门进行复检,确保供水水质达到农村生活饮用水标准。

第二十一条 因开矿、建厂或进行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源变化、水质污染和供水工程损坏的,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依据有关法规,由造成破坏、污染的单位或个人及时采取措施,停止污染或损害,并赔偿损失。

 

第五章  新增及临时用水户管理

第二十二条 工程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新增的用水户(简称新用水户)应当向村管小组提交书面申请,经村管小组同意后报乡管小组复审,再报市水务局审定,由饮水安全工程抢修队伍组织实施,费用由新增的用水户自行承担。

第二十三条  用户改装或拆迁给水设施,须经供水运行管理批准,由专业人员监督实施。

第二十四条  农牧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增用水户,应向供水运行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供水运行管理单位负责勘察、设计和安装,所需费用全部由申请单位和用户自理。

 

第六章  水费计收与管理

第二十五条 为保证供水工程稳定发挥效益,确保群众长期受益,所有农牧村饮水安全工程均实行有偿供水,用水单位和用水户要按规定的日期缴纳水费,逾期3个月内不缴纳的,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工程管理机构有权停止供水,直至交清水费及滞纳金后恢复供水。

第二十六条 因工程施工、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工程管理机构应提前1—2天通知用水单位和用水户。

第二十七条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明确水费收入的使用范围,主要用于饮水工程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换、改造等支出,并专户存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挪用。同时,实行公示制度,对水费征收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用水户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五年,《合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88宝金博,188宝金博官网印发〈合作市农牧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发〔2016〕53号)同时废止。

 

相关文档

    链接:《合作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政策解读   

   下载:合政办发〔2023〕50号 188宝金博,188宝金博官网印发《合作市农牧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合政办发〔2023〕50号 188宝金博,188宝金博官网印发《合作市农牧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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