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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zqbm/2023-00098
  • 标      题:2022年合作市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申报工作开始啦!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部门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2022-04-22

2022年合作市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申报工作开始啦!

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救助低收入妇女“两癌”政策继续延续,2022年救助申报工作开始全面启动,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给予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缓解低收入妇女因病致贫返贫,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即日起,请符合下列条件的合作市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于5月20日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在乡镇、街道妇联进行登记申报。请大家相互转告!

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截止2022年4月30日由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城乡低收入妇女。

申报流程

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由符合条件的城乡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提出救助申请,准确、如实、完整地填写“两癌”救助个人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5月20日前。

申报材料

1.诊断证明书、病理切片报告、住院病历首页、住院和入院记录复印件(必须写有宫颈癌IIB及以上或浸润性乳腺癌);

2.患病妇女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正反面复印件;

3.低收入证明:低保人员需提供低保证明(加盖公章),申请人员还需提供直系亲属是否为财政供养人员、是否有商品房、车辆、大型农机具、经商办企业等情况证明,需村(社区)、乡镇签字盖章;

4.户主户口本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5.2022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个人申请表。

※温馨提示※

1.往年已申报享受过“两癌”救助的患病妇女不再重复申报;

2.已向乡镇、街道妇联递交过合格材料的,未救助的,如基本信息有变更,需重新申报。

3.基础资料由乡镇、街道妇联收集,报送市妇联审核,再由市妇联确定审核后上报州妇联;

4.符合登记条件的患者,请务必带全资料,避免来回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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