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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hzswtgdhlyj/2023-00008
  • 标      题:合作市羚城公园游园须知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合作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2023-07-01

合作市羚城公园游园须知

广大游客、市民朋友们:

在全州上下庆祝甘南藏族自治州建州70周年之际,承载着几代羚城人温情记忆和美好愿望的羚城公园正式开园。为了给广大游客和市民朋友提供安全、舒适、文明、整洁的游园环境,请您在走进公园、享受美景的同时,积极配合我们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自觉安全游园。在进入公园时,请仔细阅读游园须知和有关注意事项,主动配合工作人员管理。

1.禁止在公园内做攀爬树木、翻越围栏等任何危险行为。

2.禁止在河流、人造湖泊等水域内游泳、垂钓或嬉水。

3.禁止在公园内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4.幼儿或儿童须在成人的陪同下游玩,监护人要履行好安全监管责任。

5.如遇紧急意外情况,应及时报警,寻求帮助。

二、请自觉文明游园。自觉遵守市民文明公约及公民道德规范,爱护公共设施,倡导文明游园。

1.禁止在公园内擅自圈占公共场地摆摊设点或从事流动叫卖、兜售商品以及其他经营性活动。

2.禁止在公园内擅自张贴、设置、散发广告或其他宣传物品。

3.禁止在公园内乱刻乱画,破坏花草树木。

4.禁止在公园内私搭乱建、堆放物料、拉绳挂物。

5.禁止损毁路灯、凉亭、公告牌、景观雕塑等公共施设。

三、请自觉爱护环境。爱护环境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干净整洁的环境卫生需要大家共同呵护。

1.禁止在公园内摆放桌椅,搭建帐篷、吊床、天幕。

2.禁止在公园内野炊、烧烤。

3.禁止在公园内放养各类家畜家禽。

4.禁止在公园内随意采挖种植。

5.禁止在公园内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乱扔烟头。

以上规定,请广大游客和市民朋友们自觉遵守,如有违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合作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合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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