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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hzsgaj/2024-00032
  • 标      题:合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推动“严管十条”(修订版)工作落实落细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合作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2024-09-02

合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推动“严管十条”(修订版)工作落实落细

自省厅“严管十条”(修订版)工作发布以来,合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切实提高站位,细化举措、对标对表,认真贯彻落实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各项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主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全力压降道路交通事故,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细致部署,强化路面勤务。科学周密部署勤务安排,抽调充实路面警力,延长勤务时段,采取卡点定点执勤和旅热线流动巡逻,错时巡逻相结合,加强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同时针对当前旅游旺季及暑期交通安全管理形势,认真组织开展“平安之夏”专项攻坚行动,组织警力集中查处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违法超车、不系安全带、不按规定礼让行人等重点违法行为,为群众安全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紧盯重点,排查安全隐患。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针对我市16处公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大队积极协调市公路部门参照《公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治理工作指引》对全市隐患点段积极开展全面治理,在福兰线G316线2859KM+960M隐患点增加了2块禁止超车及解除禁止超车标志、2块限速标志及解除限速标志、减速标线、2块急弯警告标志和一组科技设备,完成了部级督办的精细化路口路段治理工作任务。

强化管控,保持“一盔一带”整治力度。结合夏季人员出行特点,在加强电动车摩托车销售商源头监管的同时,结合“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动以及辖区道路交通实际,持续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对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打出“组合拳”,最大限度把警力和装备摆到路面,严管秩序、严查违法、严控风险,切实筑牢夏季道路交通安全防线,自行动开展以来大队共出动民、辅警367人次、出动警车72辆次;共查处电动摩托车不佩戴头盔45起、飚车炸街3起,持续保持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治理高压态势。

严查超载,精准实施打击。充分运用电子科技手段,实行“流动巡逻加固定查缉”管控方式,以渣土车、大型货车车辆为重点,结合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和特点,确定整治行动的重点路段、重点违法行为及重点时段,指挥调度路面执勤人员科学布控,对渣土车、大型货车超载、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精确打击。共出动民、辅警186人次、出动警车37辆次,查处超载81起,均按规定卸载及处罚。

严格监管、筑牢源头防线。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客运公司、出租车公司、运输企业、汽车销售企业、汽车修理厂及机动车检测机构等每月空期开展联合检查督导。一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增强驾驶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二是督促各企业在交通安全教育、车况自检等工作中健全交通安全责任,建立“驾驶人上岗必学习、有安全隐患必排除、有违法行为必教育”等制度,着力提高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三是认真摸排查看门店营业执照内容、实际经营范围等情况,重点检查货车非法改装、加装车厢等现象,“清单式”推进隐患整改。

力度不减,持续开展“清零行动”。成立专班查找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督促车主和驾驶人办理相关业务,同时对重点车辆达到报废标准、逾期未检验、违法未处理及重点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等情况,通过采取电话催办、短信提示、上门催告、入户清查等方法,告知车主或驾驶人尽快办理相关业务,细致耐心向驾驶人讲解业务办理流程,并联合交通局等部门深入辖区客货运企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驾驶人限期“三清零”。截至目前,共督促重型货车检验40辆,注销5辆,重型挂车检验3辆,注销2辆,大型汽车注销5个,小型面包车检验5辆,注销12辆,AB类驾驶换证6人,审验45人。

强化宣教,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拓展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最大限度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作为宣传工作重点,结合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宣传主题,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持续加强“一盔一带”及超载、超员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现场宣讲、发放宣传资料及宣传品、悬挂宣传横幅,向广大现场群众重点宣传超载、超员、不戴头盔和不系安全带的危害,潜移默化的提高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杜绝交通违法,切实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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