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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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水号 | 20251202001 | ||
| 标 题 | 合作市康养家园违约金 | ||
| 写信时间 | 2025年12月2日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措市长:您好! 我是位于合作市康养家园的一名住户,康养家园修建于2021年底,当时该房屋所有登记都在玛曲县签订的,并签订购房协议,交了15万元的定金,后期我于2022年7月通知要将房屋所有的尾款全部要交清,负责要收回房子,我在2022年9月将房屋所有的尾款在售房部班玛次力的协助下签订完购房合同,然后在政务大厅办理了住房贷款将房屋尾款全部缴清。合同里最主要的一条就是房屋将于2024年10月1日交房,我们也期待房子早日建成我们好落户,因为我们在合作也是租的房子,结果时间到了却迟迟不交房,我曾多次联系其法人年次力交涉,但本人的回答就是房子还交不了,对于延期交房的违约金也没有,让我到哪告了告去,作为一名工作人员其本人的行为真是让我大吃一惊。时至今日,我们业主们去了几个代表到玛曲县住建局反应,但回馈给我们的答复是让我们到属地住建局去反应,说购房合同都是合作市住建局盖的章,这种踢皮球的方式,我们实在不知所措,恳请领导给我们解决下这个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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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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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 12月2日,您在合作市人民政府网站188宝金博,188宝金博官网“合作市康养家园违约金”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市住建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玛曲县首曲康养家园合同约定2024年10月1日交付,现已逾期,根据业主与开发企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二条 逾期交付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十一条约定的时间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1)逾期在 90日之内(该期限应当不多于第八条第1(1)项中的期限),自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低于第八条第1(1)项中的比率)。(2)逾期超过 90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4.9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1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 二(该比率应当不低于本条第1(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根据合同约定,建议业主依照合同条款依法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合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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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对象 | 合作领导信箱 | ||
| 处理时间 | 2025-12-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