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10621001 | ||
标 题 | 怡安家园商铺物业费问题 | ||
姓 名 | 洮** | ||
手 机 | 139****8395 | ||
地 址 | 合作市 | ||
发件IP | ************** | ||
写信时间 | 2021年06月21日 | ||
信件内容 | 市长您好! 我是合作市怡安家园A区步行街商铺业主代表。我今天想反映的问题是怡安家园步行街商铺物业费收费标准的问题。怡安家园A区高层底层临街商铺自运营以来一直由合作市心怡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收费标准为1.08元/平方米。2018年后由合作市正中物业管理公司接管运营,但是收费标准提高到1.85元/平方米,我们业主多次反映无果。但该公司收费大厅公示的收费标准里面188宝金博,188宝金博官网商铺有两个标准,界限不明确,一个是底层商铺1.08元/平方米,一个是商铺1.85元/平方米。经交涉收费人员坚持对我们高层底层商铺按1.85元的高标准收费。近年来由于经济不景气,加上怡安家园步行街长期断头路无法打通,商铺出租十分困难,租金持续下降,部分长期租不出去还要背负债务和物业费。恳请市政府领导百忙之中过问一下,明确一下标准,让我们也感受一下政府的温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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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合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就反映“怡安家园商铺物业费的问题”答复如下: 针对办理单中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派专人到怡安家园进行调查。经查,合作市怡安家园住宅小区托管物业服务企业为合作市正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88宝金博,188宝金博官网小区步行街商铺物业服务费用收取超标问题,经调查,该物业公司不存在物业服务费用收取超标问题,该公司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已明确商铺物业费收取标准为1.85元/平方米·月。 合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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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合作领导信箱 | ||
处理时间 | 2021-06-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