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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合作市贯彻落实州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总表

发布时间:2018-11-20 18:46:19 阅读次数:次

 

合作市贯彻落实州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总表
序号 问题来源 整改任务 整改措施 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时限 整改进度
1 州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西城区集中供热二期脱硫改造工程按照整改要求进展缓慢 确保脱硫除尘工艺在线监测正常运转,并与州环保局在线监控平台联网,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尽快组织州级和省级项目验收工作,完成项目验收,稳定达标运行。 脱硫项目已竣工,在线监控安装完毕,目前已完成了州级和省级项目验收工作,脱硫工艺运转正常,污染物稳定达标,已整改完成。 立行立改 已整改完成
2 州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引洮济合”项目双水源供水工作仍然进展缓慢 根据项目施工情况,倒排工期,细化各施工节点,严格实行区块化施工流程,确保2018年12月前完成项目整体建设。 目前,引洮济合项目完成了总体工程的89%,整体项目控制性工程(隧道和调蓄水库及枢纽压力管道)施工进展顺利。 2019年12月 跨年度整改
3 州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勒秀镇非法采砂自然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对采砂场平整场地内进行种草复绿,在整改时限内完成现场植被恢复工作。 勒秀镇辖区内原有3个河道采砂场已关停拆除了采砂场设备,现场完成了平整覆土和种草恢复工作,目前植被恢复良好 2018年6月 已整改完成
4 州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涉及洮河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的3个砂场和1个拌合站整改不到位,生态恢复滞后 对采砂场平整场地内进行种草复绿,在整改时限内完成现场植被恢复工作。 对甘肃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3家砂场,市上由水务水电局牵头,依法予以关停,拆除了采砂场内厂房和相关生产设备,场地实施了平整覆土和种草恢复工作,目前植被恢复良好。 2018年6月 已完成
5 州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合作市城区污水处理厂达到满负荷运行,扩建工作滞后 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项目建设进度,日处理污水量达到1.2万立方米,达到污水排放1级标准。 项目于2018年4月份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鼓风机房主体及深度处理间基础施工。 2018年12月 正在整改
6 州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至今无法验收 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尽快组织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正式投入运行。 合作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已交由第三方正常运行,目前园区污水产生量达不到日处理量,导致项目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2018年6月 不具备验收条件
7 州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污泥无害化处置中心至今未建成 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实施无害化污泥处置项目。 结合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项目,实施无害化污泥处置项目,采用“机械浓缩+板框压榨脱水”工艺,处理后外运填埋处理。 2019年12月 跨年度整改
8 州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合作市目前只有一个垃圾填埋场,现每日产生生活垃圾约150吨,所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没有严格分类,未采取任何措施,随意堆放。没有按规定进行及时填埋,渗漏液不能有效收集处理,周围可见多处渗漏液溢出,现场恶臭严重。 加快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征地等前期工作,现有的垃圾填埋场严格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处置,合理安排填埋作业区域,及时对倾倒的垃圾进行覆土填埋,确保填埋合理规范、及时到位。 合作市现有垃圾填埋场严格按照运行标准规范化运行,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已完成场地选址、征地和项目前期工作,招投标(二次)资格预审已完成,目前正在积极施工。 2019年12月 正在整改
9 州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合作市6个乡(镇)所在地尚无一座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大量畜禽粪尿和生活污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农牧村垃圾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置体系不健全,全市70%的农村生活垃圾未实现集中收集处置,农牧村群众焚烧垃圾现象普遍存在。 积极申报项目,逐步建成和完善乡镇垃圾集中处置和污水收集处理。 由市住建局申报了除那吾镇外5个乡镇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争取中央内投资,逐步建成和完善乡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目前,勒秀镇、佐盖曼玛镇、佐盖多玛乡、卡加道乡和卡加曼乡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全市重点乡(镇)环卫工作监测站建设项目,目前,选址工作已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正在重新评审待批。 2019年12月 跨年度整改
10 州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环境监察机构队伍建设、装备配备、业务用房三个方面均未达到国家环境监察能力建设标准要求。 结合环境监察、监测垂管工作,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提升队伍建设、执法装备水平、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业务工作能力。 环保移动执法装备已通过市财政列支,并已完成采购,为环境监察执法人员配备了便携式噪声测定仪、手持执法记录仪、数码照相机等装备,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不断增强,能够满足日常执法监察工作。 立行立改 已完成
11 州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早子沟金矿2号沟历史遗留的山体破坏严重,废石随意堆放、植被破坏等问题没有进行恢复治理。 督促矿山企业尽快制定2018年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计划,按照治理计划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市国土局督促完成了《早子沟金矿矿山地质、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目前按照方案要求,已对早子沟2号沟生态破坏区域完成了恢复治理。 2018年6月 已完成
12 州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辰州公司山体破坏严重,废石随意堆放,水体流失治理措施不落实,生态恢复治理进展缓慢。 督促矿山企业尽快制定2018年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计划,按照治理计划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该公司根据《甘肃辰州矿产开发有限公司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已完成了矿区历史遗留区域、临时废石堆场、办公区后方历史遗留氧化渣堆等区域的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2018年6月 已完成
13 州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早仁道金矿采矿点和已废弃的尾矿库没有进行任何恢复治理。 督促矿山企业尽快制定2018年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计划,按照治理计划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该企业完成了《甘南州金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市早仁道探矿权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并通过了有关专家评审,已完成了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2018年6月 已完成
截至目前,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应完成整改9项,实际完成7项,2项问题正积极整改 3项为跨年度整改任务,1项不具备整改完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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